政府信息公开

区禁违办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9 16:10 浏览次数:1

  区禁违办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23年以来,根据国家和省、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办坚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规范促落实,以服务求实效,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全力打造透明、规范、高效的阳光政务服务,也助推禁违各项工作科学、顺畅、有序地开展。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现就主要做法汇报如下:

  一是以“实迹”履职尽责。为全面贯彻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办领导高度重视,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各班子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置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狠抓相关制度落实及常态化长效化运用。

  二是以“实际”提质增效。为保证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便民、实用、及时、有效,致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确保整合资源、调动力量、执行有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促进形成良好工作格局。

  三是以“实绩”砥砺担当。以群众需求为导向,聚焦“增强能力、确保质量、提升效果”,要紧盯办理时间,力求公开及时;要注重内容校核,力求公开准确;要关注特殊情况,力求公开合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来,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高效化,但在进步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二是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多样化;三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

  (二)整改措施

  为深入推动全领域政务公开,要定期更新工作动态、规范管理信息内容,完善优化全流程政务服务,不断强化业务建设,推进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向规范、准确、及时发展。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规范公开办理。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规章集中公开并动态更新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专门规程,持续抓好配套制度建设,保证工作体系合理化、科学化。

  二是依托业务平台,提高公开效率。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梳理业务流程,对可以公开的业务实现全覆盖公开,将信息分类放置,方便浏览查阅。

  三是加强培训指导,筑牢公开基础。定期组织相关业务培训,对存在的问题进行答疑解惑,不断深化全办所有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理解,促使大家自觉采取行动,切实提高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