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红十字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的要求编制。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本年度报告统计数据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区红会坚持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提高工作透明度,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在规范公益行为、提高救助能力、提升公信力等各方面取得了新进展,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本年度我会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共发布信息23条,其中:无偿献血知识8条,造血干细胞捐献知识4条,应急救护知识11条。未接到信息公开申请,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了由常务副会长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将责任明确到人,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组织开展,具体工作由区红十字会办公室负责,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的信息工作、电子政务工作相结合,确保该项工作有专门工作人员承办,责任到人,层层落实,及时准确地发布了相关政府信息,有效提升了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完善制度,拓展公开渠道。结合单位实际,编制了《岳阳楼区红十字会信息公开指南》。对公开范围、如何申请公开、如何监督公开等各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解释,达到实际、实用、可操作的目的。制定区红十字会《宣传思想工作方案》、《宣传任务分解表》相关工作制度,加强对外宣传力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省市主流媒体、区级十大宣传平台、各大网络媒体等,特别是每周二通过岳阳楼区手机报定期推送《红十字救在身边》栏目,做好核心业务知识传播,对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突发事件等情况进行及时的报道,有效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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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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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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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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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五)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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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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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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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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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六)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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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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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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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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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八)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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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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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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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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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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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集中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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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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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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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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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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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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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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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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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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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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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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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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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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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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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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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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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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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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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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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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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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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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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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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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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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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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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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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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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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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区红十字会信息公开工作有了一定的发展,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深度广度还有待加强。在以后工作中,区红十字会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深化相关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不断推进红十字会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红十字会系统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