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一)
来源:岳阳市岳阳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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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岳阳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抽检不合格核查处置情况的公示(一)

 

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系统要求:抽检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需在被抽样单位所在地政府网进行公示。因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经我局依法将下列 7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线索移送岳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处置,现将相关处置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样品名称

被抽样单位

标示生产/经营企业名称

商标

生产日期/抽样日期

规格  型号

抽样单/      报告编号

不合格     项目

处置单位

处置结果

1

新鲜小土豆(马铃薯)

岳阳楼区启瑞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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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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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BJ25430602564642864

甲拌磷

岳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岳阳楼大队

当事人履行了查验货义务,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经微并及时改正,实施了召回,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中附件1:《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中的第四种违法类型的免罚条件的情形,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不予立案处理。

2

白豆角(豇豆)

岳阳楼区启瑞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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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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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BJ25430602564642867

噻虫胺

岳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岳阳楼大队

3

本地茄子

岳阳楼区惠吉家百货超市(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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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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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BJ25430602564642896

岳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岳阳楼大队

当事人履行了查验货义务,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经微并及时改正,实施了召回,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轻微免罚清单(一)的通知》中附件1:《市场监管行政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一)》中的第四种违法类型的免罚条件的情形,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作出不予立案处理。

4

长豆角(豇豆)

岳阳楼区惠吉家百货超市(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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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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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BJ25430602564642895

倍硫磷

岳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岳阳楼大队

5

大红椒

岳阳楼区何莉蔬菜批发店(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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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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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BJ25430602564640353

噻虫胺

岳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岳阳楼大队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免于处罚。

6

老姜

岳阳楼区何莉蔬菜批发店(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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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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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BJ25430602564640351

噻虫胺,毒死蜱

岳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岳阳楼大队

7

大红椒

岳阳东茅岭农贸市场许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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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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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BJ25430602564640379

噻虫胺

岳阳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岳阳楼大队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当事人免于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