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我区部分学校有关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函
来源:未知来源   2012-09-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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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校:

你们《关于请求早、中餐及午休服务收费的报告》收悉。为了满足部分家长、学生的要求,学校提供了早、中餐及午休服务。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岳市价[2011]52号《岳阳市物价局、岳阳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现就部分学校2012年秋季早、中餐及午休服务收费标准明确如下:

一、站前小学、朝阳小学、东方红小学、东升小学、岳阳楼小学、花板桥学校、洛王中学伙食费及午休服务费每生每期1500元。(含早餐、中餐、午休服务)。

二、东方红小学、岳城小学、青年路小学、站东小学、枫树小学、新路口小学伙食费及午休服务费每生每期1100元。(含中餐、午休服务)。

三、执行时间,暂试行一学期。

四、各相关学校必须严格遵循自愿原则,加强管理,及时到物价部门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并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