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湖南民族职业学院附属小学(南湖小学)有关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的函
来源:未知来源   2012-08-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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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小学:

你校《关于请求批准收取日托班学生早、中餐及午休服务收费的报告》收悉,为满足部分家长、学生的要求,学校提供了早、中餐及午休服务。为进一步规范收费行为,根据市物价局、市教育局岳市价[2011]52号《岳阳市物价局、岳阳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现就你校2012年秋季早、中餐及午休学生的服务收费明确如下:

一、对象:必须是家长和学生自愿条件下的就餐学生。

二、收费项目:午休服务费和伙食费。

三、收费标准:每生每期1580元。

四、执行时间:暂试行一学期。

五、你校应及时到我局办理《服务价格登记证》,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与检查。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