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岳阳市高校毕业生“毕业即就业” 帮扶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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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岳阳市高校毕业生“毕业即就业”

帮扶行动实施方案

 

为改善青年就业环境,缓解青年就业压力,通过持续深入实施“毕业即就业”帮扶行动(以下简称帮扶行动),采取“摸底调查、信息归集、信息上网、服务上门、需求上会、分类指导”等六个措施,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的就业。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市高校毕业生“毕业即就业”就业帮扶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林治学任组长,市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黄达江任常务副组长,范泽容、卢景辉、谈抒、甘磊为副组长,郭智峰、李素果、林毅、朱泓程、叶宏禄、肖建红、杨彩玲、肖炜、袁楚平、沈颖、周晓燕、刘锐、付伟以及县市区人社局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就业服务中心,由郭智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沈颖任办公室副主任,廖伟平、刘苗、陈丁玲、岳伊阳、邓梁及各县市区就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岳伊阳同志为联络员。

二、工作要求

(一)建立三个清单。分别建立工作任务责任清单(附件1)、综合量化考核清单(附件2)与联点督导名单(附件3)。通过工作任务责任清单明确步骤、细化措施、跟进进度、压实责任。通过考核清单明确绩效评价指标,按月对各地考核打分,并将指标评分结果作为对各地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通过联点督导名单明确各县市区的联点领导,按照分片包干的方式推进帮扶行动。

(二)建立两周一调度、一月一督导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调度全市帮扶行动,每两周组织召开一次调度会,汇总各县市区工作开展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帮扶行动推进进度,并提出下步工作计划。每月按照四方联动(联点领导、就业中心专干、职业指导师、企业代表)方式组织一次专项督导。

三、分步实施

(一)调查摸底。按照“应统尽统”的原则,将全市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纳入统计范围。由各地组织乡镇(街道)、社区(村)开展调查摸底,摸清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的就失业状态、就业意愿、培训意愿、文化水平、工作能力等方面的信息。市局将定期对调查摸底情况进行抽样调查,抽样调查结果纳入考核评价指标。

(二)信息上网。由“岳阳快聘”平台提供信息采集的二维码。各地要组织乡镇(街道)、社区(村)通过二维码进行信息采集与录入,做到应采尽上(所有需要采集的数据都要录入岳阳快聘平台)。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切实做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信息归集。制定信息归集模版,对已采集的高校毕业生信息台账、岗位信息台账进行整理、归纳、汇总。按照县市区、性别、学历、岗位类别等维度对数据进行分门别类的统计。高校毕业生信息台账由各县市区完成汇总统计后上报至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岗位信息台账由岳阳快聘平台汇总后提供展示页面。

(四)服务上门。各地要针对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失业青年里的就业困难的对象、联系不上的对象、长期无就业意愿的对象制定“一对一”上门服务的方案。精准查找影响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堵点,找到解决办法,按照“挂销号”的方式,帮扶一个、销号一个。

(五)需求上会。基于摸底调查的结果,各地要及时统计已摸排的职业指导需求、培训需求、岗位需求、见习需求、公益性岗位安置需求等需求,定期组织专题讨论会,结合帮扶需求细化帮扶措施,补充各类需求缺口(包括见习基地、创业孵化基地、培训机构的提质扩容,高频开展职业指导和双选会,公益性岗位开发等)、明确资金保障、复盘工作流程、总结工作经验。

(六)分类指导。各地要按照“3+3+N”的服务模式,为不同就失业阶段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分类指导。为就业意愿不明的提供职业指导,为缺乏就业能力的提供求职实训和职业能力培训、为做好就业准备的提供岗位推荐,为有创业意愿的提供创业培训与创业孵化,为就业经验不足的提供见习机会、为就业困难的提供公益性岗位安置。力争通过服务帮扶,政策兜底实现高校毕业生就业及就业准备率达到100%

四、总结表彰

市局将按照考核清单(附件2)对各县市区、社区(村)进行评分,每季度对各县市区帮扶行动推进情况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不力,工作推进缓慢的县市区进行约谈。年底根据全年评分情况按照20%左右的比例评选出帮扶行动先进县市区与帮扶行动典型社区,并根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给予一定的补助,所需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是稳定就业的重中之重,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稳就业保就业的重大决策部署。各地务必要进一步加强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对照市局成立工作专班,切实按照全市统一步骤推进帮扶行动。

(二)压实责任。各地要按照分布实施的要求,对照工作任务责任清单(附件 1)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填报相应责任人,于35日前报送给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万烨康15073022772)。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到人,切实压实各级人社部门与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责任。

(三)树立典型。各地在帮扶行动推进工程中要积极选树帮扶典型,总结工作经验,按月至少报送一条典型帮扶案例和一条工作经验分享(联系人:刘承 19373078297)。不断提升人社部门就业帮扶影响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