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教育局: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批准教育局机关食堂建设项目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为了响应全市“文明餐桌”行动,控制机关招待费支出,妥善解决机关干部上班就餐问题,鉴于区教育局办公大楼周围既无餐馆又无商店,教职员工用餐确实不方便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你单位项目的立项,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区教育局机关食堂新建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址:枫桥湖西路区教育局办公大楼东面。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一栋两层食堂,总建筑面积800㎡。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早日兴建,发挥作用。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机关食堂 立项 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