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立煜置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关于紫荆华庭建设项目备案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审查,该项目符合《湖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又根据岳府阅[2010]3号《关于市中心城区旧城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该地段纳入了旧城改造项目,现经研究,准予该项目备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紫荆华庭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地址:岳阳楼区花板桥路转盘分叉处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2栋商住楼(A栋4+24+1F,B栋1+31F),规划用地面积787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806.6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6564.38平方米(含商业面积4584.4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31814.98平方米,物管建筑面积16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242.3平方米,停车位221个及相关配套设施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你公司自行筹措。
五、项目建设期:2012年12月至2014年12月
备 注:
1、项目单位依据本通知书依法办理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融资、设备进口和减免税确认、招标投标、施工许可等手续。
2、本通知书有效期为二年,有效期届满后自动失效,不得再作为办理有关手续的依据。
3、本通知书有效期内,若出现重要变化(含项目投资主体、建设地点、主要建设内容、产品技术方案发生变化以及项目总投资或建设规模预计变动幅度达30%以上等情况之一),项目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备案机构报告并申请重新备案。
二○一二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