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计划生育服务站:
根据市发改委《关于转发下达岳阳市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岳发改社[2012]268号)精神,现将国家安排我区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160万元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改善和完善中央补助地方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1242号)等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确保此次安排项目尽快开工、顺利实施。
二、中央补助的建设项目必须一次性建成,不留缺口。本投资计划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为一次性补助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不得用于偿还过去拖欠的工程款等。
三、中央投资项目计划一经下达,原则上不再调整。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的,必须由市发改委会同人口计生等相关部门作出调整决定并报省发改委备案。
四、要全力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严格遵循有关建设程序,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认真做好项目建设和管理工作。并在区政府领导下,会同区人口计生等相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扎实推进项目建设。
五、我局将会同人口计生部门,对项目建设实施进行稽察、检查和考核,自觉接受审计、监察等部门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处理。请你们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保证中央投资尽快发挥效益,防止出现半拉子工程。建设项目应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六、请你们及时掌握项目建设进度情况,按季度将投资项目计划落实情况报告我局社会发展股,主要包括资金落实、项目实施进展和效果、监督检查情况等。
附件:岳阳楼区农村基层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二○一二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