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鹗山办事处岳荣社区: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磨子山拆迁还建点二期项目核准的报告》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关于九华山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磨子山拆迁还建项目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岳府阅[2009]131号)和《关于磨子山拆迁还建点建设有关事项的会议纪要》(岳楼府阅[2010]34号)精神,解决城市低收入居民住房困难,经研究,同意磨子山拆迁还建点二期工程核准。批复如下:
一、项目法人:金鹗山办事处岳荣社区
二、建设地址:岳荣社区磨子山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10栋多层住房和2栋高层住房,占地面积20亩,总建筑面积80000平方米。
四、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
五、资金来源:自筹。
六、项目建设期:2010年9月至2012年12月
请据此依法办理其它相关手续。如扩大投资规模、增加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变更建设地址须到我局重新核准后方能办理其它手续。
本项目核准文件自发布之日起有效期2年。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