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福寿山庄殡仪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龙头山公墓扩建项目的请示》及附件收悉。该项目已于2007年4月在我局立项(见岳楼发改社[2007]04号),现时效已过。根据市政府岳府阅[2006]38号意见和市发改委指示,鉴于烈士陵园整体搬迁至龙头山公墓等原因,为维护烈士陵园的庄严、肃穆,经研究,同意龙头山公墓扩建项目重新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头山公墓
二、项目地址:郭镇乡枣树村和新开镇茅栗村交界处的白龙坡、插花山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占地102亩,其中服务用房350㎡,道路硬化5000㎡,园林绿化40亩,墓区挡土墙2000米等。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900万元;资金来源:自筹
五、项目法人凭此文件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如扩大建设规模、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更改项目选址均须到我局重新审批后才能办理相关手续。
本项目审批文件自发布起有效期2年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