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岳阳市公共租赁房屋
运营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公共租赁房屋运营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市公共租赁房屋运营服务中心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公共租赁房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参与拟定公共租赁房屋管理的政策法规文件;
(二)制定公共租赁房屋运营管理的各项制度;
(三)负责公共租赁房屋的管理、维修、租金收取工作,协助实施公共租赁房屋危旧房的改造及公共租赁房屋的征迁工作;
(四)负责公共租赁房屋运营腾退管理;
(五)负责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处理运营管理过程中有关信访纠纷问题;
(六)负责公共租赁房屋资产保值增值及安全管理工作;
(七)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岳阳市公共租赁房屋运营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房屋管理股、工程股、财务股、存量公房管理股、市场管理股、直管公房管理股、公共租赁住房管理股、法规股9个股室。人员情况:副主任3名,核定事业编制为42名。目前我中心在岗在编人员40名,临聘人员6名。
(二)决算单位构成。本单位无下属单位,岳阳市公共租赁房屋运营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仅包括:岳阳市公共租赁房屋运营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55.81万元。因本单位2021年隶属于岳阳市住房保障中心,为二级机构单位,数据合并公开且无法拆分,故无上年对比数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755.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8.91万元,占76.5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76.90万元,占23.4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75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25万元,占76.11%;项目支出180.56万元,占23.89%;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578.91万元。因本单位2021年隶属于岳阳市住房保障中心,为二级机构单位,数据合并公开且无法拆分,故无上年对比数据。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8.9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59%,因本单位2021年隶属于岳阳市住房保障中心,为二级机构单位,数据合并公开且无法拆分,故无上年对比数据。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78.9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88万元,占1.3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7.79万元;占4.80%;卫生健康(类)支出11.70万元,占2.02%;城乡社区(类)支出510.29万元,占88.15%;住房保障(类)支出20.85万元,占3.60%;其他(类)支出0.40万元,占0.0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83.2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78.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7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88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计入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6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计入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1.44万元,支出决算为2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8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计入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其他支出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37万元,支出决算为0.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7.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计入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59万元,支出决算为0.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计入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9.42万元,支出决算为11.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计入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80.86万元,支出决算为510.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部分计入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事业单位医疗、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等。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5.64万元,支出决算为20.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2年下沉后,年初由于预算资金未及时到位,动用了自有资金。
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4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计入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70.22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计入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72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时计入其他城乡社区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75.2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96.4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31%,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
公用经费78.7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69%,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为0.00万元,决算数为0.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为本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因本单位2021年隶属于岳阳市住房保障中心,为二级机构单位,数据合并公开且无法拆分,故无上年对比数据。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因本单位2021年隶属于岳阳市住房保障中心,为二级机构单位,数据合并公开且无法拆分,故无上年对比数据。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数为0.00万元,决算数为0.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为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因本单位2021年隶属于岳阳市住房保障中心,为二级机构单位,数据合并公开且无法拆分,故无上年对比数据。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数为0.00万元,决算数为0.0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完成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主要原因为本年无公务用车需要运行维护;因本单位2021年隶属于岳阳市住房保障中心,为二级机构单位,数据合并公开且无法拆分,故无上年对比数据。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因本年度“三公”决算无发生数,无法计算占比百分比。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主要原因为2022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当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单位不属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会议费年初预算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40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计算百分比。用于召开1次会议,人数35人,内容为积极开展百日攻坚活动。
培训费年初预算0.10万元,支出决算为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00%。用于开展1次培训,人数3人,内容为预备党员培训和退休职工老年大学培训。
本部门无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的预算和支出决算数。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1.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4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4.7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1.6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5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4.15%;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应急保障办公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们组织对2022年度整体支出和项目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绩效自评报告。
组织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8.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从自评情况来看,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中,2022年整体支出755.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5.25万元,项目支出180.56万元,本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综合评分97分,评价结果等次为优。
本部门无重点绩效项目支出,未开展项目绩效自评,无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二)部门决算中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全年预算数为755.81万元,执行数为755.8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租金收缴情况;二是房屋日常应急维修;三是按时完成租金收缴;四是公用经费使用情况;五是推动住房产业发展;六是完成业务培训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公用经费超出预算6.78万元,原因是中心开展为期6个月的以保障性住房“百日攻坚”行动,加班用餐费用共计4.73万元,围绕行动产生了相应的律师诉讼费及办公费2.87万元。二是国有资产系统中有两台公车未做报废处理(2019年均已按程序拍卖)。三是基层所规范化建设进度滞后,硬件设施和软件差距较大,经租业务和保障性住房管理方面钻研力度和深度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四是欠租率高,收欠工作进度滞后,急需改进。五是住户管理闭环尚未形成,转卖、转借、转租等其他违法行为依然存在。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财务管理方面。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和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本着“勤俭节约、保障运转”的原则进行预算编制;编制范围尽可能的全面、不漏项,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控性。2、加强财务管理工作,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的审核,严格按照费用的实际使用用途进行资金支付项目的列报,严格按照实际的费用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严格控制超支现象发生。3、加强三公经费管理,进一步严控三公经费,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严格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核流程,杜绝挪用和挤占其他预算资金行为。4、对国有资产系统中两台已拍卖的公车按程序进行处理。二是公租房管理方面。1、加大收租力度,确保完成全年经济目标任务。2、进一步优化保障性住房工作品质,扩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持续巩固保障性住房“百日攻坚”行动成果。3、配合项目部完成征拆工作,整理征拆房屋档案的归集。4、强化中心各项管理制度,确保房屋和人员的安全稳定。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会议费:反映会议中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八、培训费:反映除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