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区民宗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楼区民宗局   2021-08-31 11:30

2020年度岳阳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市岳阳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岳阳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岳阳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 一般性支出情况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  件

 

 

第一部分 岳阳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工作;2、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3、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进行管理监督;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4、联系宗教界人士,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搞好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5、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有关民族、宗教方面的对外事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岳阳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设置3个股室:办公室、民族宗教股、政策法规股。

(二)决算单位构成。岳阳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岳阳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本级。

第二部分 岳阳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岳阳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1.75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12.21万元,减少14.54%,主要是因为预算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均为71.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75万元,占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75万元,占100 %;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1.75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12.21万元,减少14.54%,主要是因为预算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21万元,减少14.54%,主要是因为预算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71.7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75万元,占 1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75万元,支出决算为7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1.75万元,支出决算为71.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7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1.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2.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9.8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7.6%,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6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0.6万元,完成预算的6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接待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0.19万元,减少24%,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控制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与上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6万元,占6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

因本单位无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6万元,全年共接待来宾 55 人次,主要是上级部门来检查调研和其他县区民宗部门来工作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8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人数0人;开支培训费0.048万元,用于宗教工作培训,人数2人,内容为宗教工作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十三、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按照财政绩效部门要求已公开,见第五部分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以及捐赠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用于干部学习、组织培训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方面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以及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家及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有关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2020年度岳阳楼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决算公开表格区民宗局2020年绩效自评报告.doc
岳阳楼区民宗局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