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201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考生考后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湖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会计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资格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湘职改办[2014]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后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对象
参加2014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岳阳市考区并且该项考试所有科目成绩均合格的应试人员(查询中级成绩全科合格显示为"是",初级各科显示60分或以上)。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15年1月5日-1月9日,逾期不再受理。(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地点: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09室
(三)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将审查资料交至岳阳市财政局106室
三、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一)《考试登记表》(见附件,必须使用A4纸双面打印且由本人及所在单位在相关栏目内签字盖章,盖章必须是盖单位的行政或人事公章。)一式一份。
(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本人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两份,以非全日制学历报考的人员,还须提交之前所取得的全日制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两份。除上述学历证书外,还须提供以下材料两份:1、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注册备案表(带照片、二维码);2、在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3、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提供入学通知或学业成绩、或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也可通过湖南省教育厅教科院出具纸质认证报告;4、提供的查询和认证情况须经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确认,并加盖公章,与申报人所提交的学历学位复印件一并作为有效证明材料使用。
(四)本人一寸、二寸彩照各一张(二寸照片粘贴到《考试登记表》右上方,并在照片背面写上自己的名字和报名序号)。
四、其它事项
(一)资格审查时本人应到现场,确有特殊原因本人无法到达现场的,可书面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必须携带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2013年错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在本次资格审查时补充资格审查(考试登记表上请务必填写2013年度)。
(三)资格审查咨询电话:8882339(人社局),8850163(财政局)。
(四)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合格证书领取时间请关注岳阳市财政局会计之窗通知。
岳阳市财政局
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