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2021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岳阳市岳阳楼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预 算 编 码:2070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日期:2022年5月16日
岳阳楼区财政局(制)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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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周超 |
联络电话 |
15173083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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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编制 |
32 |
实有人数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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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概述 |
负责全区的双拥优抚工作、移交安置工作、涉军群体信访工作及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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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主要 工作内容 |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拟订全区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工作有关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负责全区烈士、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荣誉奖励。 (二)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移交我区管理的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维稳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岳阳楼区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五)组织指导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 (六)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全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开展拥军优属和创建双拥模范城(区)活动;承担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负责现役军人(含武警部队),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两参、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民兵(民工),军烈属的优待、抚恤、补助工作;负责承办残疾军人提级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等对象的评残和提级工作;依法办理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的申报、审批和医疗补助管理工作;报批褒扬革命烈士;管理优抚事业经费;指导光荣院等优抚事业单位的建设和管理。 (八)负责全区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退伍军人的档案登记、保管、移交工作;负责国家有关复退军人安置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负责接收安置、管理、服务军队退休干部和病退士官;管理复退军人安置工作经费;负责全区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负责市直转业士官、城镇复员士官、1-4级伤残军人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待分配期间的管理教育工作;负责市直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申请、审批和自谋职业补助金、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费的发放工作。 (九)承担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具体工作;落实军休干部政治待遇、生活待遇,维护军休干部合法权益;办理军休干部接收、落户、组织关系等各种手续;负责军休干部档案管理,及时录入军休干部关信息;负责发放军休干部基本离退休费和津贴补贴。 (十)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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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1、建立和完善优抚抚恤及优抚医疗体系,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利益。2、做好涉军群体的管理工作及信访等问题。3、开展“双待双促”活动促进社会和谐。4、保障企业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的利益。5、做好全区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与此同时在确保资金按时足额拨付的同时,强化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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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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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收入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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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收入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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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公共财 政拨款 |
政府基金拨款 |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
其他 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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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9598.73 |
943.95 |
8654.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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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9550.36 |
943.95 |
8606.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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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区光荣院 |
48.37 |
48.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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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年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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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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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当年结余 |
累计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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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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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8654.78 |
578.38 |
268.07 |
310.31 |
8076.4 |
458.3 |
14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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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8606.41 |
530.01 |
265.75 |
264.26 |
8076.4 |
458.3 |
140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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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区光荣院 |
48.37 |
48.37 |
2.32 |
46.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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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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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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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5.22 |
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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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5.22 |
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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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区光荣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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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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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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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及二级机构汇总 |
622.8 |
62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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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局机关 |
88.3 |
8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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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区光荣院 |
534.5 |
53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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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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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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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和完善优抚抚恤及优抚医疗体系,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利益。2、做好涉军群体的管理工作及信访等问题。3、开展“双待双促”活动促进社会和谐。4、保障企业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的利益。5、做好全区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与此同时在确保资金按时足额拨付的同时,强化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
1、建立和完善优抚抚恤及优抚医疗体系,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利益。2、做好涉军群体的管理工作及信访等问题。3、开展“双待双促”活动促进社会和谐。4、保障企业军转干部和自主择业军转干的利益。5、做好全区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与此同时在确保资金按时足额拨付的同时,强化了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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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目标 |
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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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包含上级部门和区委区政府布置的重点工作、实事任务等,根据部门实际进行调整细化) |
质量指标 |
1、投入结构合理 |
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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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使用合规 |
合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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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财务制度健全 |
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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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指标 |
1、专款专用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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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配套资金到位率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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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1、上级资金拨付及时性 |
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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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金下拨及时性 |
及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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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1、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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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目标 (预期实现的效益) |
社会效益 |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
效果显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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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效益 |
根据资金性质使用保障 |
基本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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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1、 优抚对象 2、 安置对象 3、 涉军单位 |
比较满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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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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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等次 |
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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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评价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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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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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 |
局长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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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海龙 |
常务副局长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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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岳 |
副局长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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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瑾 |
副局长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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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超 |
财务股长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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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组组长(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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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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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意见: 财政部门归口业务科室负责人(签章): 年 月 日 |
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
五、评价报告综述(文字部分)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制订全区退役军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相关政策、规章的实施细则与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退役军人事务的相关工作。 (二)整体支出为865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8.38万元,项目支出8076.4万元,项目支出涉及优抚对象定期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企业军转干部的解困补助、“春节”“八一”走访慰问、退役士兵安置一次性生活补助、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费、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军队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2021年基本支出为578.3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为268.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6.35%。商品服务支出310.3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3.65%。其中,党校隔离点支出112.46万元,占商品服务支出的36.24%;办公费支出24.8占商品服务支出的8%;印刷费支出15.5万元,占商品服务支出5%。 (二)2021年专项资金总收入8534.7万元,总支出为8076.4万元其中:优抚资金支出3669.9万元占总支出的45.44%,企业军转干245.8万元占总支出的3%,义务兵家庭优待金1071.6万元占总支出的13.27%,退役军人服务中心1835.3万元占总支出的22.72%。 三、部门(单位)专项组织实施情况 我局制定了相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资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在项目资金的使用上,我局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资金的性质、用途按规定使用,严格资金审批程序,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做到专款专用。 四、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1年度总支出为865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578.38万元占总体支出的6.7%,专项支出为8076.4万元占总体支出的93.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因部门整体支出的预算资金安排和使用上仍有不可预见性,还需加强预算管理,科学编制预算。随着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各项专项资金也都迫切要求加大投入。 六、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加强党各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机制,整合社会资源,优化社会资源配置,建立监督机制,加大奖惩力度;加强各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指导,培养项目和部门的绩效管理队伍,建立绩效评价的长期机制。 |
附件3-2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评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自评得分 |
扣分原因和其他说明 |
投 入 |
预算配置 |
财政供养人员 控制率 |
以100%为标准。在职人员控制率≦100%,计5分;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
5 |
5 |
|
“三公经费” |
“三公经费”变动率≦0,计5分; |
5 |
5 |
|||
重点支出 |
重点支出安排率≥90%,计5分;80%(含)-90%,计4分;70%(含)-80%,计3分;60%(含)-70%,计2分;低于60%不得分。 |
5 |
5 |
|||
过 程 |
预算执行 |
预算调整率 |
预算调整率=0,计3分;0-10%(含),计2分;10-20%(含),计1分;20-30%(含),计0.5分;大于30%不得分。 |
3 |
2 |
|
支付进度 |
春节前下达全部专项资金的50%;6月底前所有专项资金指标全部下达完。 |
3 |
2 |
|||
资金结余 |
无结余,3分;有结余,但不超过上年结转,2分;结余超过上年结转,不得分。 |
3 |
3 |
|||
“三公经费”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6分; |
6 |
6 |
|||
预算管理 |
管理制度 |
①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1分; |
3 |
2 |
||
资金使用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
3 |
3 |
|||
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和完善性 |
①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1分; |
3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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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 执行率 |
政府采购执行率等于100%的,得3分; |
3 |
3 |
|||
公务卡刷卡率 |
公务卡刷卡率达50%以上的,得3分。 |
3 |
2 |
新成立后部分职工未办理公务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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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 |
管理制度 |
①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且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2分; |
3 |
2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评分标准 |
分值 |
自评得分 |
扣分原因和其他说明 |
过 程 (40分) |
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 |
①资产保存完整; |
4 |
3 |
|
固定资产 |
每低于100%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
3 |
3 |
|||
产 出(25分) |
职责履行 |
推进全面小康建设指标任务完成情况 |
此项指标根据区综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对各部门的部门工作实绩考核分数折算考核内容设置。 |
5 |
5 |
|
建设湖南新增极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
7 |
6 |
||||
《政府工作报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
5 |
5 |
||||
省市区民生实事完成情况 |
2 |
2 |
||||
省市区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
2 |
2 |
||||
其他工作实绩指标完成情况 |
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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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 果 |
履职效益 |
经济效益 |
此三项指标为设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时必须考虑的共性要素。 部门单位应根据部门实际并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
15 |
5 |
|
社会效益 |
5 |
|||||
生态效益 |
5 |
|||||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含)以上计5分; 85%(含)-95%,计3分; 75%(含)-85%,计1分; 低于75%计0分。 |
5 |
4 |
|||
总 分 |
100 |
8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