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档时间:2023-09-11
岳阳楼区民政局2019年决算情况
来源:区民政局   2020-10-30 09:25

岳阳楼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阳楼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岳阳楼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岳阳楼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岳阳楼区民政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全区民政工作,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年度计划和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拟订全区民政工作有关政策、规章的实施细则与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创新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培育和发展全区社会组织。承担依法对全区社会团体的登记管理和监督责任;查处社团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负责社团基金会的审批和监督;负责全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监督工作,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依法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临时救助制度、救急难制度;管理、申报、发放社会救助资金;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组织召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协调区本级相关单位和报请市级开展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比对;拟定全区社会救助工作规划,有计划地组织安排社会救助工作培训;监督检查街道(乡)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责任主体落实情况。

(四)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乡社区开展服务管理创新;负责全区社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五)指导婚姻管理工作,倡导婚姻习俗改革,拟订并监督实施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为符合婚姻登记条件的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离婚登记。建立保管婚姻档案,对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依法补发证件。

(六)主管行政区划工作,负责街道(乡)的设立、撤销、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工作;研究和拟订全区行政区划的总体规划,办理报批手续,并组织实施;承办与邻区(县)边界的勘定和边界纠纷的调处工作;指导各街道(乡)行政区划工作和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承办本辖区地名的命名、更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审核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建立和管理地名资料档案;完成国家其他地名工作任务。

(七)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区福利设施的标准,承担区级福利机构的审核报批工作,承担老年人、孤残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拟定全区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拟订社会福利生产的扶持保护政策;负责社会福利企业的认定审批;主管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工作,研究提出福利彩票发行规划、发行额度和管理办法;组织指导发行福利彩票,管理本级福利资金,指导、监督全区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八)负责筹募善款,组织开展各种慈善项目和活动,扶助弱势群体和个人,积极参与政府的扶贫工程和社会救济工作,协助政府开展救灾赈济工作。资助和举办安老、助孤、济困的各种社会福利机构,推动社会福利社会化,为弱势群体提供物质帮助和精神抚慰,负责对外合作与交流,加强与省、市内各公益慈善机构的联系与协作,指导促进区慈善事业的发展。

(九)负责全区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负责全区经营性公墓建设的规划、审核报批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公益性公墓建设。

(十)保障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生活权益;负责实施收养方面的法律、法规,指导社会收养管理工作,协助涉外收养登记管理等有关工作;协助收容遣送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按规定拟定全区社会工作规范性文件草案和发展规划、职业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基层民政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推进民政科技和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

(十三 )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指导全区贯彻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岳阳楼区民政局本级

区民政局构成:

1.办公室2.政工人事股3.规划财务股4.社会组织管理股5.社会救助股6.基层政权建设股7.社会事务股8.政策法规股.9社会福利股.10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区民政局设十个事业机构:

(一)岳阳市岳阳楼区社会救助服务中心、(二)岳阳市岳阳楼区婚姻登记中心、(三)岳阳市岳阳楼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四)岳阳市岳阳楼区殡葬执法大队、(五)岳阳市岳阳楼区慈善救助服务中心(岳阳市岳阳楼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六)岳阳市岳阳楼区城乡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七)岳阳市岳阳楼区白鹤陵园管理所、(八)岳阳市岳阳楼区梅溪敬老院、(九)岳阳市岳阳楼区郭镇敬老院、(十)岳阳市岳阳楼区奇家敬老院

第二部分岳阳楼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岳阳楼区民政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岳阳楼区民政局2019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入共计1499.29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599.39万元,减少 39.99%,主要是因为我单位的大病医疗救助,救灾,救济抚恤,退伍安置等业务和相关人员划出。

2019年度支出共计1588.63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334.23万元,减少 21.04%,主要是因为我单位的大病医疗救助,救灾,救济抚恤,退伍安置等业务和相关人员划出。

二、关于岳阳楼区民政局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499.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84.9万元,占92.37 %;事业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14.39万元,占7.63%。

三、关于岳阳楼区民政局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58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8.13万元,占79.83%;项目支出 320.5万元,占20.17%。

四、关于岳阳楼区民政局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84.9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689.97万元,减少49.82%,主要是因为我单位的大病医疗救助,救灾,救济抚恤,退伍安置等业务和相关人员划出分开的原因。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 1588.63 万元,与2018年相比,减少 334.23 万元,减少21.04%,主要是因为我单位的大病医疗救助,救灾,救济抚恤,退伍安置等业务和相关人员划出分开的原因。

五、关于岳阳楼区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88.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4.23万元,减少21.04%,主要是因为我单位的大病医疗救助,救灾,救济抚恤,退伍安置等业务和相关人员划出分开的原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88.6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2.43万元,占43.5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28.78万元,占52.69%;卫生健康(类)支出24.42万元,占 1.54%;住房保障(类)支出43万元,占2.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62.38万元,支出决算为1588.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84%。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59.92万元,支出决算为492.81

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完成2019年12个特色社区创建,打造岳阳楼区独具特色、极具实效的社区治理服务品牌,特色社区运转经费支出70万元。

2.行政运行(项)。该科目年初预算数为1262.38万元,支出决算为1321.5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特色社区运转经费支出70万元。

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该科目年初预算为48.62万元,支出决算为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4 %。

六、关于岳阳楼区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88.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8.7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678.75万元,

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岳阳楼区民政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3.69万元,完成预算的76.05%,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 0万元,支出决算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 %,我单位无因公出国费支出预算,也无因公出国的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0.32万元,完成预算的7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 0.02万元,减少0.19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公务接待其中6.91万元为单位干部职工加班用餐,3.41万元为接待用餐。全年共接待39次,共接待 487人次。

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共有1辆,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完成预算的84.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15万元,减少4.4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实施后,严格公务车辆出行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0元,占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3.37 万元,占24.62%。公务接待费决算10.32万元,占75.38%。具体情况如下:

1、2019年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完成预算的84.25,主要是公车改革实施后,公务用车保有量下降,严格公务车辆出行管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降低。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37 万元。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机关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万元,支出决算为10.32万元,完成预算的73.7%,主要是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办法,坚持厉行勤俭节约,不断压缩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八、关于岳阳楼区民政局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9年楼区民政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政务性基金支出。

九、关于岳阳楼区民政局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见第五部分附件内容。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2.8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2.89万元。增长6.68%,主要原因是:工会经费增加。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无会议费开支。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共有车辆1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1,用于传递、运送纪要文件和涉密载体。2,用于处理突发事件、抢险救灾或者其他紧急公务。3,用于保障中央和省规定的工作岗位选择实物用车的领导干部公务出行。年末无单价2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规定,对照绩效目标,对预算执行过程以及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跟踪监控。认真执行了年初部门预算和财政政策要求,有效防止了超预算;认真学习了财经法规,严格执行了财经纪律,防止了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认真落实了有关资金要求,主动及时上缴了年度结转结余资金。本单位本年无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以及捐赠收入等。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支出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由于受政策变化、计划调整等因素影响工作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用于干部学习、组织培训的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等方面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以及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支出。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一、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根据国家及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的有关政策规定向符合条件的干部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附件: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岳阳楼区民政局

预 算 编 码:201001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2019年度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