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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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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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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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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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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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上级关于移民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市移民工作政策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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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水库移民政策、法规的调查研究、论证和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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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现行水库移民政策、法规贯彻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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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起草地方性水库移民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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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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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移民信访接待工作,协调、指导县市区做好库区、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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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移民信访的接待和信访事件的回复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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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库区迁入我市移民的管理及新建水库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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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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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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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和指导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规划的编制、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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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指导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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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水库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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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搬迁安置人口与项目数据库建设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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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安置规划、年度计划实施情况的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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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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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同有关部门制订移民区开发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并制订年度后期扶持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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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移民区的中长期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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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指导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年度计划编制、实施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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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扶助金计划编制、执行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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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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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移民产业开发性方针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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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年度产业开发工作计划的编制、实施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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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移民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就业技能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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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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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有关规定监督和管理移民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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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县市区的移民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内部审计和监督检查;对侵占、截留、滞留、挪用移民资金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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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移民资金年度预算、决算的编制和财务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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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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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移民后扶项目实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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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超过50万的项目实施审批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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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各县市区后扶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稽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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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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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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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努力完成中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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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移民局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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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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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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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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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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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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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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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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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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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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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移民局事中事后监督制度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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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事后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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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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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移民直补资金和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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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移民局公共服务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