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林局部门职责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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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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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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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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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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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有关农林畜牧水产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林畜牧水产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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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动物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划和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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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和管理全区动物防疫、检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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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外来动物及产品申报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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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畜禽养殖违禁药物监管,开展动物卫生监督专项整治及违法案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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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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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水产养殖机动船、捕捞机动渔船的渔业油价补助对象审核,资金发放。负责禁渔期捕捞渔民生活补助资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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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捕捞,负责电、毒、炸等涉渔违法案件的调查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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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特许申请的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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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渔业捕捞许可(含渔业捕捞船舶制造、更新改造与进口,渔业船舶登记、渔业辅助船舶新建与改造)渔业船员证书核发,渔业船舶检验许可(设计图纸审定、渔业船舶及重要船用品检验),核发和注销渔业捕捞许可证、渔船牌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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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水域滩头养殖证、水产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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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禁渔宣传,开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动,做好江豚、中华鲟等珍稀水生生物救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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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江河渔业秩序、保护增殖渔业资源和渔业水域环境,调查处理渔业水域污染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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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渔业捕捞船舶安全生产的宣传、指导、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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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水产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开展水产良种引进和水产良种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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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畜牧法》、《兽药管理条例》的实施和行政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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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研究全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中的问题,提出农业、农村发展和改革的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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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执行国家种植业,农产品加工业等农业各产业(以下简称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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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贯彻实施国家、省市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开展林业法制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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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区林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培训工作;开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林地及野生动植物的专项行动;打击涉林犯罪行为,查处各类涉林的行政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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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全区林业行政复议,应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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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区林业行政应诉、林业行政复议相关工作。负责全区林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协调处理行政执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重大林业行政案件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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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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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全区农、林、畜牧、水产、乡镇企业发展战略与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建设与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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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长期动物防治规划(201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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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全区畜牧水产业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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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养殖业合作社的建设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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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合我区渔业资源优势,拟定渔业发展规划,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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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水产生产月报、季、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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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水产养殖和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开展水产良种引进和水产良种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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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订我区农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掌握农业生产情况,收集、分析农业动态和趋势并综合报告,提供生产技术参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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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拟订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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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政策建议,研究制定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培育、保护和发展农产品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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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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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全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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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全区造林绿化工作,负责统筹安排营林年度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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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全区林业统计工作,编制并上报全区林业生产、中央和地方统筹林业基本建设,综合利用开发林业项目等年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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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和城乡绿化工作,为建设绿色楼区的秀美村庄及社区提出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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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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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农林畜牧水产科技教育工作,大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负责全区科技兴农富民计划的实施,负责组织申报和实施农林建设项目,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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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无公害、绿色、有机水产品认证,负责认证后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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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现代渔业技术培训和负责水产重点项目的技术推广、技术交流、信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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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业新技术、新品种的培训与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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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和养殖小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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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改善,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农业标准化、规模化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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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经批准后与财政部门共同制订实施方案并指导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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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取中央和省市有关部门对林业的资金投入,组织申报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协助开展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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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复费、植物检疫费、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费等林业非税收入的征缴管理,提出本级各项林业非税收入征收支出预算安排建议、配合国家、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开展林业重点工程项目资金的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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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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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林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以及植物新品种的保护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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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林业科技与推广项目的申报工作和日常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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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林木种子、种苗的质量检测检验及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林木种苗行业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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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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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提出全区经济作物粮油作物的政策性建议,制定适应全区产业结构调整措施,并组织办好示范点,做好推广工作。组织拟订促进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业、农村第三产业和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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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粮油、经济作物生产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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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适合我区生产的主导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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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粮食经作大户进行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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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订全年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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围绕乡镇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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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规范农村土地流转市场,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发展现代种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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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全区林业合作经济建设、林下经济发展、林业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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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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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组织管理。组织指导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等工作,同时搞好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的防治检疫工作。负责全区林业行政执法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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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全区公益林区划界定和调整负责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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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林地、湿地的调查、动态监测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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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指导全区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森林抚育经营、采取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开展重点防护林、珍贵树种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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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区造林生产和质量管理,统筹安排造林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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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全区森林扑火队伍、护林员队伍的组建和培训管理工作;指导乡(街道)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的建设及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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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防治救灾、检疫御灾三大体系,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监测调查及防治,实施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工程治理;承担全区植物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工作;建立预测预报网络,综合分析各乡(街道)测报数据;定期发布本区林业有害生物的中、长期趋势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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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全区松材线虫病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检疫检查和技术指导;负责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入侵的防范及林业有害生物的处置;负责林业有害生物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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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区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经营活动及野生植物的迁地保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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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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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全区畜牧水产生产新技术的普及、推广指导服务工作。负责全区兽医管理工作,强制实施家畜、家禽等各类疫病的防疫、扑疫工作;对全区范围内畜禽及水生动物商品、种苗及相关产品进行防疫检疫工作的指导、监管、防疫监督、防疫行政处罚处理、防疫证等管理;并依法收取各种有关税费。依法开展农作物种子种苗、农药肥料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作物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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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实施动物疫病的监测、预警、预报、实验室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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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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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动物产品安全相关技术检测工作,为兽医行政管理的执法监督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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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乡镇实施动物免疫及防疫消毒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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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防疫、检疫技能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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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全区重大动物疫病控制和扑灭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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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动物饲养经营者、动物产品经营者的计划免疫和预防情况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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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的监督管理及动物产品安全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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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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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兽药经营许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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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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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林初次产品质量的安全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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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区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有关农、林、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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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农林业初级食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配合开展产品安全风险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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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划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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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性标准和农业生产资料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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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宣传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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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查处农、林、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整顿农、林、畜禽、水产品食品市场秩序,定期对超市、市场、基地、学校、宾馆等进行例行监管及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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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速报告当地发生的重大农、林、畜禽、水产品安全事故,积极参与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努力减轻事故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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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全区农、林、畜禽、水产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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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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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诊疗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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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诊疗许可的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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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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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全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开展农村林地承包、流转、调处林权纠纷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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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监督全区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协助全区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承担区调处山林纠纷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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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林权管理服务中心建设和林权登记、发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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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全区集体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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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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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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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具体工作,并建立登记簿,记载养殖证载明的事项。发放水域滩头养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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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湘林杯”林业建设目标任务考核的其它具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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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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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林局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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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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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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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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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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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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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技术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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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林畜牧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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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应用于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的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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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技术推广法》(1993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号、2012年8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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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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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农田水利、农村供排水、土壤改良与水土保持等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推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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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科技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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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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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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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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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林畜牧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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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食用农产品在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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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务院关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18号);2、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湘政办发〔2013〕57号);3、《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18号);5、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楼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岳楼办发〔20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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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加强畜禽屠宰环节、农产品生产(养殖)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和有关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加强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进入批发、零售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管,强化源头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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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和职责范围内的农药、肥料等其他农业投入品质量及使用的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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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食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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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实施和监督食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负责食用农产品、林产品、初级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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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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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食品犯罪案件侦办,维护执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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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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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食品店摊点等监管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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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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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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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林畜牧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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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农药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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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7月8日)、《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20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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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对林业用农药的安全、合理使用的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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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假农药、劣质农药、过期报废农药、禁用农药、废弃农药包装和其他含农药的废弃物处置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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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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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办理属于化学危险物品的农药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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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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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基本农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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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林畜牧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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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基本农田的质量管理工作,负责土地承包流转管理,引导休闲农业依法使用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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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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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合理统筹林业资源保护,对建设占用林地的监督检查,配合做好低丘缓坡的土地开发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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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楼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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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组织实施和指导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全面履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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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水利 农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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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合理统筹水资源保护,加强农田灌溉排水基础设施建设,做好涉及占用废弃河滩耕地垦造审批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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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负责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负责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其中涉及水环境质量的内容,应与环境保护局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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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楼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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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设施农用地的审查、报批,组织验收等工作;做好土地变更调查、登记和台帐管理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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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楼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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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基本农田环境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价,并定期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环境质量与发展趋势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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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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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地类认定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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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林畜牧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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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类认定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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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管理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5、《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6、《湖南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7、《岳阳楼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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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国土资源局楼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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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类认定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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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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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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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林畜牧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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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陆生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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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条例》第四条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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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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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应当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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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对进入市场的野生动物,应当进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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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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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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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畜牧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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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动物防疫工作、对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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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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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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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对相关职业人群进行人畜共患传染病的监测。在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理中,做好人的疫病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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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4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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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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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重大动物疫情的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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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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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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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畜牧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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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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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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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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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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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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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滩涂养殖证核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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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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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养殖证,确认水域滩涂养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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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域滩涂养殖发证登记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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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林局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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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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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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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疫情事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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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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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卫生无害化处理事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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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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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安全生产事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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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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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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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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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事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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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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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事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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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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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农田(耕地)质量事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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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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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检疫对象的农作物种子(苗木)繁殖、生产基地事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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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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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作物种子引种单位消毒处理和隔离试种事项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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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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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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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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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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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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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森林火灾预防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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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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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使用和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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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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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森林火灾扑救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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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农林局公共服务事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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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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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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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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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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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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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用农业生产用地的建设项目农业环境保护方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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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经批准需要占用农用地的建设项目农业环境保护方案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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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农林畜牧水产局农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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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2991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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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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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在渔港内装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货物审批
|
负责船舶在渔港内装卸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货物审批
|
岳阳楼区农林畜牧水产局渔政水产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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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2991673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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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船及其船用产品法定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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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渔船及其船用产品进行检验
|
岳阳楼区农林畜牧水产局渔政水产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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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299167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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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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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办证相关资料初审并呈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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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农林畜牧水产局野生动植物保护股
|
0730-2991690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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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
|
负责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的申报与办理
|
岳阳楼区农林畜牧水产局渔政水产管理站
|
0730-2991673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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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品种鉴定、生产经营条件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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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农林畜牧水产局野生动植物保护股 |
0730-2991699
|
7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承担办证相关资料初审并呈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
|
岳阳楼区农林畜牧水产局野生动植物保护股 |
0730-2991690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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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植古树名木(城市除外)审批
|
承担办证相关资料初审并呈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
|
岳阳楼区农林畜牧水产局野生动植物保护股 |
0730-2991690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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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植物狩猎证、采集证、经营许可证、产品运输证核发
|
承担办证相关资料初审并呈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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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农林畜牧水产局野生动植物保护股 |
0730-2991690
|
10
|
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猎采审核
|
承担办证相关资料初审并呈报上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审批
|
岳阳楼区农林畜牧水产局野生动植物保护股 |
0730-299169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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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和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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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研究推广、宣传培训;组织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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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农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站(农林实验检测中心)
|
0730-2991658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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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农业技术服务和培训
|
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农业技术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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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农林畜牧水产局农业股
|
0730-2991686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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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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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业惠农资金咨询,对全区乡镇企业、农业产业化基地、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规划、指导,拟订乡镇企业、农村第三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农业休闲企业、农林产品物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及专业合作社进行指导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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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农林畜牧水产局农业股 岳阳楼区农林畜牧水产局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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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2991686 0730-299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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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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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各类农业展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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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企业参加各类产品展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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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农林畜牧水产局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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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299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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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提供农业技术服务和培训
|
组织乡镇企业与农产品加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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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农林畜牧水产局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
0730-299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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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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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义务植树节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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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湖南省全民义务植树实施细则》,弘扬生态文明,动员适龄公民参加义务植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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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农林畜牧水产局营林股
|
0730-2991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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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护林防火宣传教育
|
宣传《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森林防火规定》等法律法规,保护森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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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农林畜牧水产局森林防火办公室
|
0730-2991673
|
18
|
科技服务与科技现场指导
|
根据现代林业发展需要,开展林业知识、技术等科技普及,通过送科技下乡与现场技术指导等,提高林业技术队伍和林果农整体素质,促进林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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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农林畜牧水产局营林股
|
0730-2991690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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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野生动物植物和湿地科普知识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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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重大节日、媒体和日常业务办理宣传林业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陆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湖南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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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农林畜牧水产局野生动植物保护股
|
0730-2991690
|
20
|
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
定期对基地、超市、市场等进行例行监管及检测,迅速报告当地发生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积极参与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努力减轻事故危害;依法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整顿农产品食品市场秩序
|
岳阳楼区农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站(农林实验检测中心)
|
0730-2991658
|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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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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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饲养管理、新品种推广技术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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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农林畜牧水产局药政饲料股
|
0730-2991699
|
开展各类防疫技术培训班
|
岳阳楼区农林畜牧水产局动物卫生监督所
|
0730-8220679
|
||
组织水产养殖户进行现代渔业技术培训
|
岳阳楼区农林畜牧水产局渔政管理站
|
0730-299167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