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环卫局责任清单
来源:未知来源   2015-10-30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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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

1

1、负责组织与监督城市市容环卫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组织拟订与报批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制订环卫行业标准。

1.拟定环卫作业标准及管理办法;

2.组织与监督市容环卫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

 

2

2、参与城市规划的评审和环卫工程设施规划设计的审查;负责组织环卫行业发展规划的拟制(修订)、评审及其产业政策实施计划的拟订、报批和组织实施;负责环卫工作社会从业单位的资质审批、合同审签和行业管理。

1.拟定行业发展规划;

2.对本区环卫工作社会从业单位资质审查和行业管理

 

3

3、负责市容环卫设施建设、设备及工具采购计划的编制和报批、采购招标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

1.对环卫基础设施建造、改建、更新、维修;

2.环卫设备工具的采购工作;

3.全区环卫机械作业管理

 

4

4、负责对各乡、街道办事处环卫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质量监督、考核考评管理;环卫资金的使用监督与审计。

 

1.对各乡街环卫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查考核;

2.加强队员安全教育与环卫工作安全管理;

3.全区环卫经费预算编制、经费拨付;

4.对各乡街道办事处环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

 

5

5、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事项。

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序号

管理事项

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1

各乡街道办事处环卫专项资金管理

区环卫局

监督乡街环卫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会计法》、《审计法》

乡、街道办事处

负责实施对环卫专项资金的使用

                

 

 

 


 

 

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在对行政审批事项受委托机关的监督、对属地管理的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等方面清理责任。(无)

   

四、公共服务事项

 

序号

服务事项

主要工作内容

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

1

 

 

 

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