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责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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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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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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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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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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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负责组织与监督城市市容环卫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组织拟订与报批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制订环卫行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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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定环卫作业标准及管理办法;
2.组织与监督市容环卫管理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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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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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与城市规划的评审和环卫工程设施规划设计的审查;负责组织环卫行业发展规划的拟制(修订)、评审及其产业政策实施计划的拟订、报批和组织实施;负责环卫工作社会从业单位的资质审批、合同审签和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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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定行业发展规划;
2.对本区环卫工作社会从业单位资质审查和行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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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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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负责市容环卫设施建设、设备及工具采购计划的编制和报批、采购招标工作,并具体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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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环卫基础设施建造、改建、更新、维修;
2.环卫设备工具的采购工作;
3.全区环卫机械作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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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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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负责对各乡、街道办事处环卫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质量监督、考核考评管理;环卫资金的使用监督与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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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各乡街环卫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督查考核;
2.加强队员安全教育与环卫工作安全管理;
3.全区环卫经费预算编制、经费拨付;
4.对各乡街道办事处环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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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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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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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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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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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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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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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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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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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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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街道办事处环卫专项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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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环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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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乡街环卫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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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法》、《审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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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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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实施对环卫专项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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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在对行政审批事项受委托机关的监督、对属地管理的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等方面清理责任。(无)
四、公共服务事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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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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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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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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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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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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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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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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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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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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