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司法局(以下简称区司法局)是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中共岳阳市岳阳楼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委依法治区办)设在区司法局,接受中共岳阳市岳阳楼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委员会具体工作,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区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司法行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制定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三)负责统筹规划全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责任;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管理全区行政执法证件;承办区政府为行政复议机关和区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承办区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赔偿案件;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区内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和工作。
(四)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各类合同、协议进行审核、把关,防范法律风险;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对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负责对政府合同订立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政府重大合同订立之前的合法性审查;承办区政府有关民事法律事务。
(五)负责统筹和布局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检查律师、法律援助、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六)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七)承担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九)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服装、公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十)负责对市中心城区内患有艾滋病、心脏病、尿毒症、传染病等严重疾病和吞食异物自伤自残的吸毒成瘾严重人员进行集中收治。
(十一)负责及时预防调处商业纠纷;进行专项法制宣传,提供相应法律服务。
(十二)负责本单位、本系统的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