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楼政发〔2017〕23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权力清单项目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一批取消6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57号)、《关于第二批取消15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9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5〕55号)、《关于取消一批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6〕8号)精神,经研究,对我区部分权力清单项目做如下调整:取消1项行政审批项目,调整1项行政审批项目,取消1项其他行政权力项目。取消和调整后,保留区级行政审批项目共85项,其他行政权力项目219项。
各有关部门要做好取消和调整权力清单项目的后续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不断提高政府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附件:1.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2.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
3.取消的其他行政权力项目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17年7月10日
附件1
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1 |
拍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批 |
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
《湖南省文物保护条例》第三十七条“博物馆、纪念馆的文物陈列品禁止拍摄的,应当有标志说明。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电影电视拍摄,拍摄单位应当提前十五日向文物所在地文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拍摄时,不得用文物作道具。申请拍摄文物的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文物安全,并按照有关规定支付费用。” |
附件2
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
序号 |
原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现项目 名称 |
备注 |
1 |
电影放映单位的设立以及变更、合并、分立审批 |
区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 |
《电影管理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令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 |
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
附件3
取消的其他行政权力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机关 |
设立依据 |
备注 |
1 |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药店)资格审查 |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留部分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004〕62号)附件第80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审查由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第81项: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资格审查由各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