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事项名称 |
类别 |
实施依据 |
实施主体 |
1 |
小额贷款公司监督检查及风险处置 |
其他行政权力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第二条:已经明确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监督管理,国务院明确行业归口部门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行业归口部门统一要求负责具体监督管理,行业归口部门牵头制定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 |
区人民政府 |
2 |
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督检查及风险处置 |
其他行政权力 |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影子银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3〕107号)第二条:已经明确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监管管理,国务院明确行业归口部门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行业归口部门统一要求负责具体监督管理,行业归口部门牵头制定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 |
区人民政府 |
岳阳楼区金融办部门审核转报类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名称 |
实施依据 |
实施主体 |
1 |
小额贷款公司准入与各类事项变更审核转报 |
1.《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第五条 凡是省级政府能明确一个主管部门(金融办或相关机构)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的监督管理,并愿意承担小额贷款公司风险处置责任的,方可在本省(区、市)的县域范围内开展组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 |
区人民政府 |
2 |
融资性担保公司准入与各类事项变更的审核转报 |
1.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48号:一、将第12项的项目名称,由“跨省区或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审批”修改为“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与变更审批”;将实施机关,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改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 |
区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