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编制区“十二五”规划工作。成立区“十二五”规划工作领导小组、规划编制工作组、规划专家咨询组。召开全区“十二五”规划编制动员大会,根据需要开展调查研究。
二、关于人口普查工作。按照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要求,成立区人口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发开展人口普查的文件,制订全区人口普查工作方案,召开全区人口普查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和全区人口普查动员大会,根据实际需要抽调全额编制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人口普查工作,安排办公场地(改造区机关负一楼东头车库),将人口普查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范畴。各乡、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相应成立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人员。区财政据实安排普查工作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