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综合整治洞庭湖岸线“脏乱差”问题的会议纪要
来源:未知来源   2010-05-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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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18 ,区长李可波主持召开会议,就我区综合整治洞庭湖岸线“脏乱差”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常务副区长黄岳山,副区长李青松以及区政府办、区“五创”提质办、区控违办、区政府督查室、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分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环卫局、区卫生监督所、城陵矶街道办事处、洞庭街道办事处、岳阳楼街道办事处、吕仙亭街道办事处、金鹗山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会议指出,综合整治洞庭湖岸线“脏乱差”问题是落实市委市政府“五创”提质工作要求的重要举措。会议认为,518日上午市委副书记彭国甫在洞庭湖岸线现场办公时强调的“整体规划、强力整治、强力推进”要求,突出了整治工作水面和岸上一体化管理的指导思想、突出了突击整治和长效管理有机结合的系统规划、突出了市级和县区统一标准整体推进的工作要求,具备很强的科学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会议要求,全区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紧密配合、迅速行动,全面完成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关于综合整治洞庭湖岸线“脏乱差”问题的工作任务。

二、会议就以下问题进行了明确:

(一)关于综合整治行动。

1.整治环境卫生。按照“岸上垃圾不进入湖内,湖内垃圾打捞到岸上处理”的原则,由相关街道办事处在会后两个工作日内组织工作队伍清理现有积存垃圾;区环卫局根据岸线整体规划配置果皮箱、垃圾屋、垃圾站等环卫设施;区城管局、区环卫局对相关单位、居民、捕捞渔民发布共同维护环境卫生的书面倡议,和相关单位订立工作制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控制和拆除违法建设。区控违办、区城管局组织对临湖岸线进行全面排查,坚决杜绝乱搭建、乱栽种、放养禽畜等违规行为,坚决拆除已经产生的违法建设。

3.规范船舶停靠。相关街道办事处组织专门队伍全力配合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制止船舶无序停靠和装卸、堆积货物等违规行为。

4.取缔非法围堤、围网。相关办事处组织开展排查,详细掌握我区居民非法在洞庭湖围堤、围网的情况,全面开展劝导自拆工作,配合市级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强拆行动。

5.规范水上餐饮经营。区环保分局、区卫生监督所等单位组织对水上餐饮场所进行清查,严禁水上餐饮场所向湖内直排污水、倾倒赃物。

6.保护水环境。区环保分局组织对湖岸污染源、排污口进行排查,对相关地段、单位实行全天候监控,确保无污水直排洞庭湖、无废弃物资堆放在湖岸。

7.整治社会治安。区公安分局组织对洞庭湖岸线区域开展严密的巡逻防控,集中侦破一批损害捕捞渔民利益的案件,严厉打击处理不法行为。

(二)关于维护捕捞渔民利益和改善捕捞渔民生活。严格落实对捕捞渔民的各项补助、优惠政策,今年春季休渔期间的补贴资金由区财政于6月底前先行垫付到位。区民政、劳动部门组织对生活困难的捕捞渔民进行生活救助、就业援助。按照“不分户籍、无区界、无歧视”的原则,捕捞渔民子女在我区学校就读的,享受我区居民子女入学同等待遇;捕捞渔民在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医的,享受我区居民同等待遇。区建设局组织对湖岸区域的小街巷全部进行高标准亮化、硬化,确保捕捞渔民上岸出行方便;相关街道负责协调解决捕捞渔民用电、用水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全力配合市直部门改造临湖渔用码头。

(三)关于资金安排和工作要求。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各街道开展整治工作,由区政府按各街道工作任务、成效予以拨付;相关职能部门整治工作经费由区财政据实拨付。整治工作纳入全区“五创” 提质工作范畴和区政府绩效考核范畴,列为“一事一奖”工作进行评比奖惩。区政府督查室对整治工作实行一日一督查,定期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