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岳阳楼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的会议纪要
来源:未知来源   2013-01-14
浏览量:1 | | | |

关于启动岳阳楼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

支付保证金制度的会议纪要

 

2013111日)

 

111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漆胜主持召开会议,就启动岳阳楼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有关事项进行了专题研究。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总工会、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发改局、区交通建设局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实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是解决我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举措,是党和政府关心弱势群体的重要体现,是预防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的长效机制,有利于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配合,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顺利实施。

二、会议就以下事项进行了明确:

(一)关于组织领导。拟成立岳阳楼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漆胜任组长,陈宏伟、李和平为副组长,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总工会、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发改局、区交通建设局、区司法局等成员单位各派一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由郑国梅任办公室主任。

(二)关于专用账户。设立“岳阳楼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专用账户,单独建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或者改变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用途。专用账户存款利息全部上缴国库。区财政局全力协助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做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用账户建账工作,加强对专用账户的监督和管理。

(三)关于工作经费。区财政局将岳阳楼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工作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区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如遇工作经费不足,可另行向区财政局报告。

三、会议要求,区监察局对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实施工作实行全程监督指导,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违反《岳阳楼区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暂行规定》的行政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全力配合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征集和使用工作。

 

与会人员:漆      陈宏伟          黄江滔

丁小凡     李高松    许跃东     

        郑国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