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楼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起草说明
一、制定文件的目的及背景
目的:一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完成粮食生产目标任务。二是维护种地农民利益。强化正向激励,在保障耕地承包经营权、农民既得利益不受损基础上,鼓励多种粮、种好粮,谁种粮、谁受益。三是提升耕地地力水平,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建立健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与耕地保护行为相挂钩机制,保障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不断提升耕地地力水平。
背景:从2015年至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一直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发【2015】72号)文件作依据。该文件把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合并为耕地地力补贴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在2022年底出台的《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补贴标准作了修改,流程、公示、职责分工等内容更加细化。文件明确了各县市区因地制宜要具体制定实施方案,岳阳楼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局、街道(乡)各司其责完成耕地地力补贴的发放工作。
二、制定文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必要性:一是执行国家惠农补贴政策的需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事关国计民生,事关我区“三农”大局,方案的制定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提供政策依据;二是农户的需要,惠农补贴的发放促进粮食安全生产和农民持续增收。三是职能单位的需要,方案明确发放流程,职责分工,方案的制定可扎实推进岳阳楼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稳步提升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效能。
可行性:一是符合政策规定,《岳阳楼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是参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的文件,符合政策规定等文件精神;二是农民种粮积极性提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发放能促进农民增收,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种地积极性;三是耕地地力稳步提升,多年来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促进了农民开展秸秆还田、施有机肥、病虫害绿色防控等保护地力的措施,耕地地力一直在稳步上升。
三、文件起草的简要过程
根据《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要求,为保障我区粮食生产安全,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区农业农村局4月份召开党组会,明确了农业综合股起草代拟稿,办公室把关,当月完成了初稿,经过党组会多次讨论修改后,我局安排专人到区财政局、区自然资源局对接,进一步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并形成了代拟稿《岳阳楼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送审稿。
四、文件的制定依据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湘政办法〔2022〕69号)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通知>》(湘农联〔2023〕24号)两个文件。
五、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补贴对象。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村组未发包耕地和国有农场耕地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村组集体。种植双季稻的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者。涉及耕地承包权流转的,已签订流转协议报经涉农街道(乡)或其指定机构备案,并约定补贴资金受益人的,按照协议执行。
(二)补贴标准和依据。
耕地上种植粮食、油菜、蔬菜等农产品的纳入补贴范围。
1.对已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以实际种植规定农作物的耕地面积作为补贴依据,按照105元/亩的标准发放。
2.对暂未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以实际种植规定农作物的耕地面积作为补贴依据,按照105元/亩的标准发放。
3.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另对种植双季稻农户补贴,以实际种植双季稻的耕地面积作为补贴依据,按照170元/亩的标准发放。
(三)补贴发放负面清单。以下情形不得发放补贴:
1.已经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
2.已经转为林地、园地的耕地。即种植园林水果、茶叶、花卉苗木、林木及其相关间作、套作模式的耕地;
3.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的耕地;
4.非农业征(占)用等已经改变用途的耕地;
5.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
6.长年抛荒的耕地。对抛荒一年以上的耕地,取消次年补贴资格;
7.违反耕地保护的其他情形,如永久基本农田“非粮化”等情形。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岳阳市岳阳楼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