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决定》政策解读
一、文件目的及背景
为确保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持续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此次清理的文件范围是2018年1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区政府及其办公室、所属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理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期间已经清理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不再纳入清理范围。
本次重点梳理和查找与党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不相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和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以及《湖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实施)、谁落实”的原则,对区政府及其办公室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二、文件依据
1、《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42号)
2、《岳阳楼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岳楼政办发〔2023〕5号)
3、《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岳楼政办函〔2025〕11号)
三、起草过程
区政府主要领导对此次全区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高度重视,安排部署区政府办、区司法局负责制发《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岳楼政办函〔2025〕11号)。2025年5月21日,区政府办通过公文系统将该通知发布至各街道(乡)、区直部门。2025年5月26日,相关责任单位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起草(实施)、谁落实”原则,已全部及时报送清理结果。2025年6月13日,我局对各项资料进行统一汇总整理,并按照文件效力分类形成规范性文件清单。
四、主要内容
经过全面清理,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共计4件、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共计1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26件(政府规范性文件23件、部门规范性文件3件)。
岳阳市岳阳楼区司法局
202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