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22-10-14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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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楼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政务领域信息化建设,从根本上解决长期以来困扰我区政务信息化建设的“各自为政、条块分割、烟囱林立、信息孤岛、重复建设”问题,更好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形成“大平台共建、大系统共用、大数据共享”格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直单位政务信息系统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政办发〔2020〕34号),《岳阳市市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九章三十七条,主要内容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第一章总则,共八条(第1条至8条),明确了《办法》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部门职责。

第二部分为第二章至第八章,共二十七条(第9条至35条),包括“规划计划、立项审批、项目采购、项目建设、项目验收、安全保障、监督评价”。主要对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的全生命周期、各环节进行规范、约束。

第三部分为第九章附则,共二条(第36条至37条)。明确了涉密规定和有效期。

该《办法》对一些重大事项进行了明确:

(一)统筹建设

明确了区本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实行统筹建设与管理的基本原则,并对统建项目范围进行了明确。由部门单位提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需求,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大数据中心)统筹建设、运维。

(二)资金安排

明确了区本级政务信息化建设运营资金实行切块安排,不再分线预算。

(三)职责分工

明确了部门单位在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中的职责。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制定政务信息化项目相关政策、制度、标准和规范,对项目进行前置技术审查,组织开展项目评审,项目竣工验收及运行后评价;区发改局负责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立项审批、概算审查;区财政局负责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建设运维资金来源审核,财政资金安排、拨付及监管,预决算评审,政府采购监管及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区审计局负责对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进行审计监督;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负责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国有资产配置的审批和管理。

(四)年度计划管理制

全区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年度计划依程序,经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原则上,纳入年度计划是政务信息化项目进入前置审查、申请立项、安排建设和运维资金的依据。

(五)全生命周期管理

明确了政务信息化项目立项审批、采购、建设、验收、安全等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管理规定。

明确了政务信息化项目的监理制、履约验收、终止机制、档案管理等规定。

(六)技术评审

规定政务信息化项目应当进行技术评审,业主单位建设方案(统建、自建)编制完成后,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组织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评审。200万(含)以上的项目通过技术评审后,到区发改局申请立项。立项评审结合技术评审意见,不重复组织评审。

(七)信息安全

对网络安全、信息安全和系统上云安全进行了明确。

(八)监管措施

对参与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代理、咨询、测评等机构违反本办法相关规定的监管措施进行了明确。

三、补充说明事项:信息化项目分类补充说明

凡属于以下八类的项目,均属于信息化项目:信息化办公设备类、硬件购买类、软件开发类、软件购买类、网络及通讯类、安全产品类、运维类和综合类。

(1)信息化办公设备类:单一为办公所需的硬件产品,包括:办公电脑(不含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等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照相机、投影机(会议室用)、移动投影机、摄像机等。

(2)硬件购买类:多媒体教室成套设备(含教室电脑,液晶电视机或投影机、实物展台等成套设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服务器、高性能工作站、存储设备、UPS电源、视频会议设备、平板电视、LED电子显示屏等电子设备。

(3)软件开发类:主要指定制开发的各类应用软件。

(4)软件购买类:主要指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办公自动化、财务软件等软件产品,或上级主管部门要求购买的软件产品。

(5)网络及通讯类:网络设备、网络工程和网络通讯。网络设备指交换机、路由器;网络工程包括光纤敷设及综合布线(注:主要指网络布线及相关面板、机柜等费用,不包括音响等布线内容);网络通讯包括各类宽带通讯费等。

(6)安全产品类:防火墙、安全备份、防入侵、内容过滤、防病毒软件等各类安全产品。

(7)运维类:对上述六类内容的外包服务费用及系统升级、维修费用。

(8)综合类:特殊情况下,某些项目包含上述二至六类内容的多项,可按综合类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