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工商局局长王星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颁布30周年答记者问
来源:岳阳日报   2012-08-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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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8月23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下简称《商标法》)颁布30周年纪念日。颁布这部法律有何重要意义,这部法律规范的主要对象是什么,我市是怎样贯彻落实的,今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如何进一步推进商标事业。带着这些问题,本报记者走访了市工商局局长王星耀。

  问:颁布《商标法》有何重要意义?

  答: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商标法》,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知识产权的地位。《商标法》的实施,对于促进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质量和维护商标信誉,保障消费者权益,促进科技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以《商标法》为基础,内容比较完备、体系比较健全的现代商标法律体系。

  问:《商标法》规范的主要对象是什么?

  答:《商标法》共计9章64条,规范的主要对象是商标注册的申请,商标注册的审查和核准,注册商标的续展、转让和使用许可,注册商标争议的裁定,商标使用的管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等。

  问:我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怎样贯彻落实《商标法》的?

  答:《商标法》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宣传贯彻《商标法》,依法维护商标所有人合法权益,促进企业运用商标战略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唤起社会商标意识。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充分利用新闻媒介以及上街咨询、发放资料、举办培训、组织研讨、深入企业、举办展览等多种形式,宣讲商标法律知识,督导生产者不制假、经营者不售假,引导消费者不购假。二是强化监管执法,打击假冒侵权行为。据不完全统计,近5年来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共查处商标假冒侵权案件1800余件,查获假冒侵权商品总值达1亿多元,罚没入库2000余万元,赔偿被侵权人损失1500余万元,有效地遏制了假冒侵权商标的泛滥。三是增强服务观念,推动企业实施商标战略。积极引导企业及时注册商标、规范使用商标、努力争创驰(著)名商标,大力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竞争力。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今年6月30日,全市有效注册商标7328 件,行政认定中国驰名商标20件,省著名商标149件。2011年我市跻身全国首批53个商标战略示范城市(区)行列,其中168家中国驰名商标企业和省著名商标企业共实现生产总值767亿元,占全市GDP的40.3%,品牌企业的带动和引领作用显著。

  问:为落实市委、市政府“上水平、争一流、作贡献”的要求,今后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如何进一步推进商标事业?

  答:一是加大宣传力度,构建商标品牌建设的良好格局。通过树立典型,示范引领,营造氛围,再掀全市商标品牌建设的高潮。运用行政指导模式,通过上门走访,发放联系卡、建议书、指导书等形式,将品牌建设宣传到企业、指导到企业、落实到企业。二是加大查处力度,构筑商标监管的长效机制。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坚持面上整治与重点打击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从源头上防范商标侵权违法行为的发生。三是加大服务力度,争当商标品牌培育的引路者。在全市开展重点企业商标使用、注册等情况的摸底调查,建立重点企业商标培育数据库。根据企业需求分不同层次组织培训,加大品牌建设后续梯队培育,做好驰(著)名商标培育推荐工作。加强商标规范应用,指导企业科学运用商标战略,推进商标权质押贷款。进一步挖掘地方资源,支持鼓励历史名品申报地理标志商标,推动服务业商标的注册和推广运用。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