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站新规”里的10条干货——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
来源:省政府网站   2014-12-05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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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直指一些政府网站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意见建议不回应等问题我们梳理了10条干货,带你看看“政府网站新规”里都说了什么。

  【干货一:长期不更新的栏目要关闭】

  健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更新的保障机制提高发布时效,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内容更新情况进行监测对于内容更新没有保障的栏目要及时归并或关闭。

  【干货二:遇大事儿要第一时间发声】

  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事件要依法按程序在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发布信息,公布客观事实并根据事件发展和工作进展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表明政府态度。

  【干货三:当好老百姓的政策翻译】

  政府研究制定重大政策时要同步做好网络政策解读方案。涉及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等政策出台时在政府网站同步推出由政策制定参与者、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撰写的解读评论文章或开展的访谈等,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地解读政策。

  【干货四:民意“直通车”7日见回复】

  各地区、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开展在线访谈、意见征集、网上调查等加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广泛倾听公众意见建议接受社会的批评监督,搭建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直通车”收到网民意见建议后,要进行综合研判对其中有价值、有意义的应在7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可延长至15个工作日无法办理的应予以解释说明。

  【干货五:多终端、多渠道借力新技术提升传播能力】

  政府网站要提供面向主要社交媒体的信息分享服务加强手机、平板电脑等移动终端应用服务,积极利用微博、微信等新技术新应用传播政府网站内容方便公众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有条件的政府网站可发挥优势开展研讨交流、推广政府网站品牌等活动。

  【干货六:各级政府网站要联手“集群”】

  各级政府网站之间要加强协同联动发挥政府网站集群效应。国务院发布对全局工作有指导意义、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信息时各级政府网站应及时转载、链接;发布某个行业或地区的政策信息时涉及到的部门和地方政府网站应及时转载、链接。

  【干货七:联手媒体提高政府信息影响力】

  加强政府网站与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的合作增进政府网站同新闻网站以及有新闻资质的商业网站等的协同,最大限度地提高政府信息的影响力将政府声音及时准确传递给公众。同时政府网站也可选用传统媒体和其他网站的重要信息、观点,丰富网站内容。

  【干货八:办公厅(室)专人负责网站信息】

  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厅(室)要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一位负责人主持协调机制,每周定期研究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根据职责分工向有关方面安排落实信息提供任务。办公厅(室)政府信息公开或其他专门工作机构承担日常具体协调工作。

  【干货九:要把握分寸又要防止泄密】

  职能部门要根据不同内容性质分级分类处理选择信息发布途径和方式,把握好信息内容的基调、倾向、角度突出重点,放大亮点谨慎掌握敏感问题的分寸。要明确信息内容提供的责任严格采集、审核、报送、复制、传递等环节程序,做好信息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防止失泄密问题。

  【干货十:政府网站不合格负责人要问责】

  对考核评估合格且社会评价优秀的政府网站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表扬,推广先进经验对于不合格的,通报相关主管主办部门和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对分管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和约谈完善专业机构、媒体、公众相结合的社会评价机制,对政府网站开展社会评价和监督评价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