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市治超办主任龚柏松就全市治超工作答记者问
来源:岳阳日报   2014-12-17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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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3日起,全市开展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为了让广大读者了解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的目的和意义,让全社会都来理解和支持治超工作,近期,本报记者就我市治超工作的相关问题采访了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兼市治理公路、水上“三乱”和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龚柏松。

记者:什么是治超工作?其基本涵义是什么?

龚柏松:目前,全市正在开展集中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简称治超。其基本涵义从两个方面来把握:一个是超限;另一个是超载。其具体的标准在《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通告》(岳政告[2014]5号)中已经写得非常明确具体。

记者:为什么要开展治超?其目的和意义何在?

龚柏松: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危害大,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车辆超限超载直接导致刹车性能、转向可靠度、行车稳定性大大降低,成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重大诱因。据统计,70%的货车事故由“两超”引起,50%的群死群伤重特大事故与“两超”直接相关。二是严重损害交通设施。超限超载运输可造成公路桥梁结构性破坏和路面桥面永久性破坏。经测算,一条设计使用寿命为15年的高等级公路,如果行驶车辆超载1倍,使用年限将缩短90%。目前,我市S307汨罗段、铁桃线、京港澳高速公路岳阳连接线等部分路段损毁都比较严重,令人痛心。三是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当前,货运业主以竞相压价承揽货源,又通过超限超载弥补亏损、获取利润,形成了“压价—超限超载—运力过剩—再超限超载”的恶性循环,造成“非法营运获利甚丰、守法营运难以为继”的畸形局面,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法则。四是严重影响政府形象。道路交通环境是展现一个地方综合治理能力和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窗口。如果对车辆超限超载运输整治不力,势必影响政府形象,损害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所以说,深入开展全市治超工作势在必行,时间紧迫。

记者:目前,省、市治超工作的形势如何?

龚柏松:省政府高度重视治超工作。8月29日,省人民政府在郴州召开全省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现场会。省委副书记、省长杜家毫,副省长张剑飞均作了重要指示。会议要求全省推广“郴州模式”治超经验,从2014年9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开展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重点进行车辆、货物源头管理和路面执法,加快超限检测站建设,建立健全常态化治超工作体制机制,实现从2016年起全省常态化治理。总体来看,全省治超工作的力度之大,要求之高是前所未有,治超工作时不我待。

我市已全面启动治超工作。12月2日,市政府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治超工作,对机构设置、治超站场建设和专项经费等作出了具体安排,已明确由市长挂帅,市、县政府为主负责,部门联动治超。市政府已发布了治超通告,在岳阳日报、岳阳电视台等本地主要媒体开展治超宣传,在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开辟《公路治超》专栏,在进出岳阳的主要路口悬挂巨幅固定宣传板块,交通运输、质监、工商、城管、公路、公安交警、运管等部门都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开展联合治超。

记者:治超工作的任务、步骤和要求是什么?

龚柏松:根据我市治超工作方案的部署,全市治超工作的目标任务是:坚持科学发展、人本发展、安全发展理念,通过路面治超和载货车辆、货物源头、道路运输市场、治超行为管理治理,确保载货车辆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不合规载货车辆生产、非法改装、销售、登记上户和上路行驶;确保货物源头管理符合有关规定,无非法装载;确保道路运输市场公平、规范、有序,正常运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非法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得到及时处置;确保治超工作长效机制健全完善,日常治超行为依法依规,无违法违纪现象,治超效果符合省市规定要求。

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实行全市统一领导、县市区人民政府为主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普通公路路面治超和载货车辆、货物源头、道路运输市场管理工作。按照职责划分,交通运输、公安、发改、经信、工商、质监、安监、国土、住建、城管、财政、监察、法制、宣传、物价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并监督本部门、本系统治超工作。

工作重点有四个:一是车辆管理。各地应组织交警、运管、工商、质监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车辆维修市场进行规范整顿,严格市场准入,杜绝不合规载货车辆进入运输市场;对从事非法改、拼装货运车辆的企业和场所,依法依规从严处理;在高速公路出入口、普通公路重要地段(如货物源头运输卡口)安排警力值守,依法查扣非法改装运输车辆。二是货物管理。全面掌握辖区内货物源头单位情况,公布货物装载管理规定,接受社会监督;采取派驻监督员、长期巡查、实时监控和接受举报等措施,切实抓好货物装载管理;组织交警、运管等部门,督促供货单位和运输车辆驾驶员严格执行合法装载规定,禁止超载车辆出场(站、厂),督促购货单位举报超限超载行为。三是路面治超。组织公安交警进驻治超检测站(点),坚持不卸载不放行的原则,采取既卸载、又罚款的办法,对经确认的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依法予以处罚;对避站绕行、夜间偷运、短途接驳、拒绝接受治超执法检查等行为,应依法从严处理;对强行闯关、故意堵塞交通、破坏治超检测设施设备、聚众闹事、暴力抗法等严重违法行为,公安部门应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确保正常的治超工作环境和车辆通行秩序;岳阳高速公路公安交警和公路管理机构要支持配合当地政府开展治超工作,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四是运输市场管理。坚持“打非治违”,从严整治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依法打击超限超载等违法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市场公平、规范、有序。

工作步骤分三个阶段:一是部署发动阶段(2014年10月13日前)。召开全市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会议,部署全市治超工作。二是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0月13日-2015年10月9日)。市县政府制订方案、召开会议、发布通告,责成辖区内有关载货车辆管理单位、运输企业、驾驶员和货物源头单位自查自纠,按照上级治超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辖区内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市直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本部门落实职责的工作安排和要求,组织本部门、本系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三是检查验收阶段(2015年10月10日-2015年12月31日)。其中,2015年10月10日-10月31日,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全市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检查验收。2015年11月1日-12月31日,接受省人民政府对全市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检查验收。要通过一年三个月时间的集中整治,基本消除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行为,力争从2016年1月1日起,我市治超工作进入常态化、规范化。

工作措施主要有如下六个方面: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全市治超工作,市治超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治超工作,已从交通、质监、公路、运管、交警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市治超工作办公室(设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治超日常工作。各地也相应成立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治超工作方案;市直相关部门依法加强监督指导,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二是加大宣传力度。以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为依托,通过贴标语、拉横幅、印册子、发通告、致公开信、发手机短信等形式,深入乡镇、街道、社区、企业、厂矿,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抓好正反两方面典型,对抗拒治超、工作不力等敢于曝光,发挥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市政府已安排专项资金,公路部门要积极作为,按规划加快治超站(场)建设,确保2015年春节前全面完成省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建设任务。县市区政府要将治超工作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卸载场的建设。四是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治超执法队伍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治超工作内部管理,规范治超执法行为,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关于治超工作的“五个不准”和“十条禁令”,杜绝因治超行为不规范引发矛盾纠纷,接受社会监督。五是严格责任追究。按照“谁管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原则进行责任划分与责任追究。治超行为出现违法违规的,依法依纪追责。六是严格考核管理。市政府已明确将治超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各地治超工作纳入同级人民政府绩效、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和交通运输发展目标考核,治超工作开展情况与省安排的交通项目实施计划、补助资金挂钩。

工作要求是做到“三个统一”。一是统一行动,从2014年10月13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全市统一开展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行动,重点开展车辆、货物源头治理和路面执法,建立健全常态化治超工作体制机制,实现从2016年1月1日起全市常态化治超目标。二是统一标准。车辆超限超载的认定标准按交通运输部等七部委《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发〔2004〕219号)的有关规定执行;车辆非法改装、拼装的认定标准按国家颁布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货运车辆非法改拼装、非法改拼装货运车辆上路行驶、货物源头超限装载等行为及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车辆所属单位、驾驶员处理的标准,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路损赔(补)偿费收取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发布湖南省交通运输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湘价费〔2011〕167号)执行。三是统一规定。《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通告》已于12月7日正式发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通告》的要求抓落实。

最后,我真诚地希望全社会都来关心、支持治超工作。我坚信,有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有各部门的通力合作,有广大群众的拥护支持,我市车辆超限超载一定会得到有效整治,我市奔赴小康社会的道路会越来越宽广,越来越舒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