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概况
这一整套关于社区治理的文件分为一个实施意见和四个具体办法。《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意见》(岳楼发〔2017〕10号)提出了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战略重点、主攻方向和推进策略,为开创新形势下社区治理新局面提供了根本遵循。《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为社区专职工作者定位;《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报酬待遇实施办法》明确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的报酬待遇;《社区专职工作者绩效考核办法》给社区专职工作者确定考核标准;《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社区“三资”管理。
>>>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固本强基。加强党对城乡社区治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街道(乡)党工委对所辖社区治理的直接领导作用,把党的建设贯穿于社区治理的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社区治理的正确方向。
2、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居民。把服务居民、满足居民生活需求、提高居民生活质量作为社区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丰富社区服务内容和供给方式,提升社区服务水平,推进“五个一公里”建设,促进城乡社区协调发展。
3、坚持改革创新,依法治理。强化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积极推动社区治理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推进社区治理主体依法履职、依法协作、依法自律,运用协商机制协调利益关系,运用道德舆论、文化氛围和居民公约引导、规范和约束社会行为。
4、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区分老城区社区、村改社区、企改社区、小区型社区、混合型社区等不同类型社区,立足各自资源禀赋、基础条件、人文特色等实际,创建各具特色、充满活力的社区。
上述4条是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必须遵守的基本原则,分别从基础、方向、对象、方法等方面进行了明确,指导性很强,务必落实到社区工作的方方面面,在党的领导下,强化基层党建,不断创新思路,服务居民群众,突出工作特色。
《关于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包括加强社区组织建设;提升社区服务供给能力;加强社区队伍建设;规范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四个主体部分。其中:加强社区组织建设部分主要解释了社区组织的定位、社区组织与相关组织的关系、社区居委会职责、加强社区自治制度建设等内容。
社区组织包括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及其他依法成立的社区社会组织。社区党组织是党在社区的基层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在街道(乡)党工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社区居委会是由居民依法选举产生的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社区工作站是街道办事处在社区的政务管理服务平台,负责提供贴近群众的“一站式”政务管理服务,采集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信息,协助街道办事处及区级相关部门做好综治、维稳、信访、安全生产、计划生育、文明创建等工作。社区社会组织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充分发挥其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增进认同和促进和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站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按照“专干不单干、分工不分家”的原则,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社区工作站实行任务统一安排、场地统一使用、经费统一调配、人员统一管理。
《关于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在提升社区服务供给能力上,就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社区网格化管理、城乡均等化服务、志愿和专业服务以及社区减负增效等工作明确了目标任务,提出了具体要求。
做好社区服务阵地建设。规范社区办公服务用房挂牌,原则上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只悬挂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中心三块牌子和统一的社区标识。按照“办公区域最小化、服务场地最大化,社会效益最优化”的原则,社区办公服务用房阵地按“一厅六室”功能进行布局调整。
加快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加快社区服务现代化建设步伐,充分发挥互联网和大数据优势,搭建统一的区、街道(乡)、社区综合信息系统,实现社区政务信息、事务信息和服务信息三统一。
深入拓展网格化管理。结合人口数量、管理幅度、管理内容、力量配置等因素,科学设置管理网格。
实现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均等化。依托社区服务平台,提供面向全体城乡居民、贯穿生存发展各阶段和生产生活各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切实保障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困难群体等的服务需求。
推进社区志愿服务和专业服务常态化。依托社区服务平台建立志愿服务站点,搭建志愿者、服务对象和服务项目对接平台,完善志愿服务记录和志愿服务台账。
做好社区减负增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民政部、中央组织部文件精神,依法依规梳理和清理社区居委会工作事项,明确社区居委会依法协助行政事项清单和居委会印章适用范围清单。
在加强社区队伍建设上,就优化成员结构、加强人员管理、确定报酬待遇、完善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了明确。
优化成员结构。社区专职工作者包括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委会成员和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社区党组织成员和社区居委会成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程序确定,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在规定的工作职数总额内出现空缺,通过公开招考进行递补。
加强人员管理。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实行总量进出控制,未经区社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批准,严禁擅自聘任工作人员。街道(乡)根据实际情况,可对所属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岗位进行内部调整,报区民政局备案,凭备案手续到区人社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等手续。
确定工作报酬。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是指在社区工作站中从事社区管理和服务的专职工作人员。其享受的工作报酬,按照“以岗计酬、绩效奖励、动态调整”的原则确定,由四个部分构成:基本报酬、岗位报酬、职业津贴、绩效报酬。
完善考评机制。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考核由街道(乡)按照《岳阳楼区社区专职工作者绩效考核办法》制定具体考核指标体系并组织实施,实行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工作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按季度考核结果确定绩效报酬标准。
强化激励机制。鼓励社区专职工作者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对获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给予职业津贴。每年定向从符合条件的社区党组织书记中公开招录公务员或事业编制人员,探索行政、事业单位招聘向社区工作人员倾斜的机制。区社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社区和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表彰。
《关于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在规范社区三资管理上,对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进行规范和强化监督。
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完善的社区财务制度,落实集体经济预决算制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建立票据领用管理制度。强化备用金制度,严格审批程序,杜绝白条抵库或坐收坐支等现象发生。强化社区银行账户管理,社区大额现金必须通过银行转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建立专项核算,专款专用。加强社区债权债务管理,禁止社区新增债务。
资产、资源管理。制定健全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资产、资源台账,搭建资产、资源管理网络平台,实行网络化动态管理。社区资产中的非国有资产交由街道(乡)各代理办及居务监督委员会依法依规管理,其收益主要用于集体经济发展和社区公益事业建设。社区国有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等办公服务资产属集体资产的参照国有资产管理。
《关于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在规范社区三资管理上,对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进行规范和强化监督。
管好社区的人,做好社区的事,还要看好社区的钱和物,为加强对社区财务活动的管理和民主监督,防止社区“三资”流失,保护社区“三资”安全,提高社区“三资”使用效益,社区“三资”管理实行社区委托街道(乡)代理,即社区应将所有的“三资”管理业务以书面形式委托给街道(乡)村(居)账乡(街)代理财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代理办)按照一定的原则、方法和程序对社区“三资”进行代理服务。
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社区非生产性开支范围包括报酬、通讯、交通差旅、招待、学习考察、培训、报刊、会务、日常办公等各项费用。严禁超标准和巧立名目发放各类补贴,不得另外在单位报支手机费及住宅电话费,社区无特殊情况不得租车,取消组级财务招待费,无自创收入的社区招待费为零,不得自行组织外出考察学习活动等。社区资产实行分类管理。各级财政投入、企业改制移交属国有资产,各类捐助赞助等属国有资产的,一并纳入国有资产管理,由区行资中心进行权属登记,交街道(乡)代管;社区综合服务平台等办公服务资产属集体资产的参照国有资产管理。
社区的事要做好,社区的钱要用好,首要问题是把社区的人管好。《关于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中对社区队伍建设和“三资”管理内容进行了细化,并分别制定了《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社区工作站专职人员报酬待遇实施办法》《社区专职工作者绩效考核办法》《社区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