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楼政办发〔2014〕8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缓解大班额问题的通 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全区各中小学: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招生管理,促进教育公平,推动学校健康发展,依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教发〔2012〕61号)、《关于做好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湘教发〔2014〕19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实施阳光招生的通知》(岳政办函〔2014〕3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缓解大班额问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缓解大班额问题的重要意义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缓解大班额问题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举措,是办人民满意教育、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必然要求,是预防行业不正之风、提升教育公信力的有效手段。各级各部门要提高认识,积极支持配合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缓解大班额问题,切实保障少年儿童依法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准确把握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缓解大班额问题的工作重点
(一)坚持就近入学原则。遵循“就近入学”的基本原则,结合各校实际情况,由教育部门合理划分各校招生范围。新生入学凭户口和房产证等相关证件到所属招生范围的学校报名,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教育部门及学校要切实保障残疾儿童、留守儿童的就学权利,给予更多的关爱,同时对进城务工人员子女,要克服困难,保障相对就近入学。各学校不得跨范围招生,不得与幼儿园挂钩,不得与任何形式的考试成绩挂钩。
(二)严格招生计划管理。教育部门要进行充分调研,合理制订学校招生计划。各学校必须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按计划招生,严格控制班额,新招收的一年级班额争取控制在50人以下,确保不超过55人,坚决杜绝大班额现象。上年度人数规模和班额过大的学校要制订消减计划,逐步实现规模适度和班额正常化,原则上不允许在区内学校就读的学生插班,达到55人的班级不允许接收插班生。对确因客观原因需插班的外地迁入学生,由教育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统筹调剂,使其相对就近入学。
(三)强化招生信息公开。教育部门及各学校要采用多种途径公开招生信息,包括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入学范围等内容,确保广大家长知情权。各学校招生信息应先经教育部门审核,并逐级上报备案。
三、着力强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缓解大班额问题的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教育部门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全区各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处理相关问题。各学校要服从教育部门统一调度,杜绝各自为政。
(二)加大宣传引导。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缓解大班额问题是响应群众呼声、维护社会公平的重大举措。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和引导力度,为缓解大班额问题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教育部门要主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缓解大班额问题的政策和要求。各乡、街道办事处和社区要向辖区居民群众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确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缓解大班额的政策措施家喻户晓。
(三)建立联动机制。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缓解大班额问题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的工作,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区委区政府将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整体提升全区各学校办学条件;公安、工商、税务、房产等部门以及各乡、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做好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等相关工作,严防虚假证件,打击寻衅滋事、堵门堵校等强行入学、扰乱教学秩序的行为,营造良好的招生环境。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遵守“三严三实”要求,带头反对“四风”,坚决不向教育部门打招呼、写条子。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各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缓解大班额要求落到实处。区政府督查室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各学校招生情况逐一检查,严厉查处营私舞弊、扰乱招生秩序等行为;对违规招生班额超过55人的学校,严格追究校长责任。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