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楼政办函〔2014〕12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鞭炮清缴工作并
建立长效机制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我区烟花爆竹违规储存销售管控力度,切实减少我区烟花鞭炮违规燃放现象,根据区政府《关于严禁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岳楼政发〔2013〕34号)精神,做如下工作安排:
一、即日起,全区开展炮源“日巡查、周清缴、月行动”工作。
二、区城管局各路段中队,每日对严管路段沿线超市、门店及主要销售烟花爆竹的门店进行巡查,发现在售及储存的烟花鞭炮,当场予以清缴。
三、每周三,由区安监局联合区城管局(各派5名工作人员、1台执法车辆),对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门店开展一次清缴行动。
四、每月由乡、街道办事处牵头,联合区安监局(派出1名工作人员)、区城管局(派出属地城管中队队员10名),在辖区内开展一次大型清缴行动。每月的行动方案由乡、街道办事处于上一个月底报区安监局备案。
五、清缴的烟花鞭炮,由区安监局登记后当天进行销毁。
六、各单位清缴工作开展情况由区政府督查室采取抽查方式进行考核,抽查到未按期开展清缴行动的单位,罚款1000元。区城管中队每日清缴行动由区城管局进行内部考核。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