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楼政办函〔2013〕63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楼区环卫提质、禁炮工作方案的通 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岳阳楼区环卫提质、禁炮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31日
岳阳楼区环卫提质、禁炮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环卫精细化管理和禁炮工作,切实强化乡、街道办事处的属地责任,提升我区环境卫生质量,推进我区文明创建进程,建设幸福楼区、美丽楼区。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明确各级职责,加大督查考评力度,强化人员绩效考核,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延长保洁时间等措施,切实落实各级环卫管理机构责任,优化稳定人员队伍,调动队伍积极性,完善环卫服务功能,促进全区环境卫生、特别是中心城区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地环境卫生全面提质,做到白天晚上一个样,晴天雨天一个样,工作日节假日一个样,大街小巷一个样,检查不检查一个样。
全区范围除在规定日期内(除夕、正月初一、初二、十五)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外,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其中梅溪乡、郭镇乡、城陵矶街道办事处分别以107国道以北、联港路以西,学院路、郭镇街两侧,桂花园路、海关路、月冲路两侧(含生活区)为禁止燃放区。中心城区建成区(三眼桥、南津港大堤以北、花果畈路以南、洞庭湖大桥以东)禁止销售、储存烟花鞭炮。
二、责任分工
(一)进一步明晰环卫提质工作中区环卫局和各乡、街道办事处职责
1.区环卫局职责
(1)制订全区环境卫生工作标准;
(2)对各乡、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考核;
(3)制订全区环卫基础设施规划和设施配置;
(4)环卫机械作业;
(5)环卫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
2.各乡、街道办事处职责
(1)聘请、管理环卫工人,对环卫工人进行绩效考核,发放环卫工人工资及绩效奖金;
(2)辖区内清扫保洁、生活垃圾短途转运;
(3)辖区内环卫基础设施清洗维护、日常管理;
(4)辖区内单位和居民院落环境卫生管理;
(5)辖区内环境卫生整治。
(二)明确禁炮工作中各相关部门单位职责
乡、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辖区内的禁炮工作。乡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本辖区禁炮第一责任人,乡、街道办事处分管副职为具体责任人,村(社区)主任为本村(社区)第一责任人。
1.做好居民的禁炮宣传教育,引导居民自觉遵守禁炮规定;
2.做好辖区内日常巡查及信息报送工作;
3.及时发现炮情并劝导制止,将炮情消除在萌芽状态,第一时间报告区城管局;
4.协同区城管局禁炮大(中)队开展执法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制定全区禁炮宣传方案和禁炮工作实施细则。负责聘请社区禁炮信息员,并对其培训、管理。禁炮大队进一步将工作重心下沉,负责日常巡查、机动执法。路段管理中队联合社区进行禁炮巡查、处置。
区安监局:定期联合岳阳楼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消防大队对城区内零散储存、销售烟花鞭炮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
区民政局:下辖的殡葬管理大队对城区搭灵棚办丧事行为加大劝导、处置力度;配合城管、乡、街道办事处处置、制止丧事点的鞭炮燃放。
岳阳楼公安分局:负责对禁炮工作中出现的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行为依法快速应对处置。
三、严格督查和考核奖惩
(一)成立岳阳楼区环境卫生工作考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环卫局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环卫局,由区环卫局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考评领导小组依据《岳阳楼区乡、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及禁炮工作考核标准》(见附件1),组织对各乡、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考评。
环卫考评办配备专门考评人员。采取日常、专项、重点等三种考评方式,实行区环卫局和各乡、街道办事处相结合的明查办法,每天分两个考评小组上路考评(上午班工作时间为7点至15点,下午班工作时间为15点至23点)。每月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全覆盖考评,并按《考核标准》以百分制进行评分(村、企业社区、破产改制单位院落等区政府未安排环卫工人进行清扫保洁地方的环境卫生问题减半扣分),再综合市考评办考评结果、新闻媒体报道及领导评价等情况按照《考核标准》加扣分得出各乡、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工作月度最终得分。
(二)成立岳阳楼区禁炮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区城管局、区安监局、区民政局、岳阳楼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消防大队及各乡、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区城管局),区城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禁炮工作的部署、组织、协调工作,区禁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禁炮办)负责禁炮信息收集和考核工作。
区禁炮办每月对各乡、街道办事处禁炮工作进行一次考核。
1.禁炮工作考核以20分为基准分。区禁炮办依据以下第2、3条之规定,采取扣分制对各乡、街道办事处每月禁炮工作进行考核。各乡、街道办事处禁炮工作考核实得分每月并入环卫工作考核得分,以环卫、禁炮两项总分进行排名。政府每月进行一次环卫、禁炮工作综合讲评,考核排名情况发政务通报,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奖罚资金由财政直接划扣拨付。
2.信息员与中队禁炮专干进行对接,对各社区违规燃放(含预燃放)信息及时报送。每发生1起违规燃放扣除该社区0.2分。
3.禁炮大队设立二十四小时举报电话8224032、15273027683,通过日常巡查和群众举报两种途径,对社区违规燃放现象进行扣分。每发现1起违规燃放扣除0.2分。
4.以上第2、3项燃放信息须经禁炮大队、中队、社区人员三方核实,确保信息准确,不遗漏、不重复。中队及时建立信息台账,每周将炮情信息报禁炮大队;禁炮大队每月对炮情信息进行一次汇总。
5.区禁炮办对各乡、街道办事处的扣分,每月进行累积,报区财政局。区财政局依据“每扣0.2分扣100元”的等值从区下拨乡、街道办事处、社区经费中扣除。
6.我区公职人员(包括社区干部)违规燃放一经查实,每次对其所在单位罚款5000元、个人罚款500元,并在全区即时通报批评(辖区内中央、省、市企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三)对各乡、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禁炮工作进行一月一考核、一月一讲评、一月一通报(环卫工作实行100分制考核,禁炮工作以20分为标准进行考核,两项考核单独进行,总分作为排名依据):
1.排名前三位的单位分别奖励1万元、8千元、6千元;
2.排名后三位的单位分别罚款6千元、8千元、1万元;
3.乡、街道办事处环卫、禁炮工作综合考核连续两个月排名倒数第一的,按《有错无为问责办法》对乡、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职从严问责;
4.年终对乡、街道办事处综合总分排名,排名前三位的分别奖励8万元、6万元、4万元。
(四)加大环卫工人绩效考核力度
1.环卫工人除基本工资外,按300元/人/月标准设立绩效考核金;
2.环卫工人的绩效考核由乡、街道办事处负责。结合市、区两级督查考评情况实行奖优罚劣,罚款部分用于奖励优秀环卫工人和先进环卫督查管理人员。《岳阳楼区环卫工人绩效考核办法》由区环卫局统一制订,各乡、街道办事处可结合各自实际制订更为详细的考核办法;
3.每年评选一批“环卫之星”,进行表彰奖励;
4.由区政府法制办和区环卫局负责,拟定环卫工人聘用规范合同文本下发各乡、街道办事处执行;由区环卫局负责制定《岳阳楼区环卫工人聘用标准条件》,提交各乡、街道办事处执行;
5.环卫工人签订合同和购买“三金”等重大问题,参照市环卫局有关规定执行;
6.加大对辖区内单位和居民院落、市场内部环境卫生的督促、协调和管理。
(五)进一步充实环卫人员力量,延长保洁时间
1.在原有1647名环卫工人基础上新增258名环卫工人,并根据新增路段实际情况适时补充;
2.全区主次干道实行三班保洁(夏季4:30点至24点,冬季5:30点至23点),中心城区主要背街小巷实行两班保洁(6点至22点);
3.充分发挥原岳阳乐园移交人员作用,将其分配到各重点路段,实行定人员、定路段、定时间、定标准打桩定位督查。
(六)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加强维护管理
1.高标准完成40条样板路环卫基础设施提质改造;
2.配齐完善环卫基础设施后,按照“完善一批移交一批”的原则,将环卫基础设施分别移交各乡、街道办事处维护管理;
3.各乡、街道办事处按照《岳阳楼区乡、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工作考核标准》中环卫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标准对环卫基础设施进行日常维护管理;
4.区财政根据年初财政预算标准将维护管理经费拨付至区环卫局。区环卫局将各乡、街道办事处环卫基础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纳入日常考评,根据考评情况按月拨付实际费用。
(七)创新环卫管理措施,提升管理效能
1.区环卫局班子成员对16个乡、街道办事处进行分片联点,对联点乡、街道办事处实行包干负责;各乡、街道办事处班子成员对联点村(社区)环卫工作负连带责任;
2.区环卫局班子成员和各乡、街道办事处环卫站站长实行走街巡查制度,每人每周至少安排1次以上到责任区域走街巡查,发现并解决问题;
3.区环卫局和各乡、街道办事处要合理安排督查考评人员班次,确保周末、节假日、午间、晚间等时段巡查到位、保洁到位;4.加强“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12319”数字化管理应急处置能力,区环卫局配置2台应急处置车辆,及时解决市民环卫诉求。
四、工作保障
(一)落实人员机构。各乡、街道办事处按照环卫工人总人数5%的标准要求落实环卫工作站和环卫专干的配置工作,确保机构人员到位;为加强考评力度,区环卫局增设考评办,设立独立运行的机械作业所,并相应增加管理人员。
(二)严格绩效考核。环卫站督查考评人员驾驶电动摩托车、社区环卫专干使用自行车上路督查,需佩戴袖章,环卫站严格按照绩效考核办法对环卫工人进行绩效考核,确保绩效考核落实到位,调动环卫工人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
(三)严格督查考评。区环境卫生工作考评领导小组要严格组织考评工作,考评人员要认真学习,熟悉业务,加大考评力度,力求考评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提升全区环境卫生质量。
附件: 1.岳阳楼区乡、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及禁炮工作考核标准
2.岳阳楼区环卫工人绩效考核办
附件1
岳阳楼区乡、街道办事处环境卫生及禁炮工作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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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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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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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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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 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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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常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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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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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不完善,工作资料不齐全,无专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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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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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留、挤占、挪用环卫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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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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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工具和劳保用品未及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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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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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街道)、社区管理人员未佩戴袖标上路跟班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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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分/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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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管理人员未对清扫人员的交接班进行现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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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分/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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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街道)、社区管理人员未在整个清扫保洁时段内进行巡回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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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分/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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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定期开展环卫宣传工作,对环卫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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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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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上报并妥善处理环卫工人意外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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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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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要求落实环卫工人绩效考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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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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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令不畅,不按时参加会议、报送各种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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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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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卫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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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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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督查车辆未按要求使用停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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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分/台/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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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卫
工人
组织
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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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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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人员上班未着工作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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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0.5分/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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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迟到、早退、坐岗、窜岗、离岗等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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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0.5分/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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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遵守安全作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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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0.5分/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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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从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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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0.5分/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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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打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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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0.5分/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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粗暴使用或故意破坏劳动工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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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0.5分/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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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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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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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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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 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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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
清扫
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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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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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时完成普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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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马路扣2分,二级马路扣1.5分,三、四级马路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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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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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10米一级马路扣2分,二级扣1.5分,三、四级马路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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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段有果皮、纸屑、烟头等废弃物超标的(一级马路≤4/1000²,二级马路≤6/1000²,三、四级马路≤8/1000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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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超标一处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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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撒漏污染,未及时清扫干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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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马路扣1分,二级马路扣0.8分,三、四级马路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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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街道及其他不允许的地点焚烧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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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5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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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
圾
收
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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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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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未投入垃圾屋、垃圾围,垃圾装满后未及时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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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分/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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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皮筒内垃圾未及时清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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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0.5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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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屋、垃圾围、果皮筒周围有残留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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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0.5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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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运输途中密闭不严,造成垃圾撒漏或泄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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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分/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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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收集车辆车容不整,外表肮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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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分/车/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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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扫后路上成堆垃圾未及时收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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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马路扣1.5分/堆,二级扣1分/堆,三、四级扣0.5分/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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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
施
设
备
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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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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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安排专人对环卫设施设备进行日常清洗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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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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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屋、垃圾围墙体破损、表面肮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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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0.5分/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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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屋铁门破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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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0.5分/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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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屋垃圾围未定期消毒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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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0.5分/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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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皮筒移位,外表破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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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0.5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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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皮筒内胆缺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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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0.5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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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皮筒拉门破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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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0.5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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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皮筒未定期清洗,外表肮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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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0.5分/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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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车未及时维修,影响正常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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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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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车未定期清洗,外表肮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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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0.5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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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屋、垃圾围、果皮筒、板车保有量减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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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分/座(个、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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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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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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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炮燃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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辖区内每发生一起鞭炮燃放情况,扣0.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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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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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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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核 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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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 分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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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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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市考核小组通报批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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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2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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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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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考核小组下达整改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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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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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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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新闻媒体曝光批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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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2-3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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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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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群众举报、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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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1-2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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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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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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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市考核小组通报表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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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2分/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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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新闻媒体正面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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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1-2分/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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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岳阳楼区环卫工人绩效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通过对环卫工人进行绩效考核,实行绩效考核结果与绩效奖金发放挂钩,充分调动环卫工人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效率,提高环境卫生质量。
二、绩效奖金标准
在保持环卫工人原工资标准不变的基础上,按300元/人/月标准设立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根据对环卫工人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延迟1个月发放。
三、考核发放方法
各乡、街道办事处环卫站负责按照环卫工人绩效考核细则采取倒扣制对环卫工人进行绩效考核(每人每月扣罚不得低于20元),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奖金。
四、考核细则
1.不按规定着装的,每次扣5元。
2.未按时完成普扫的,每次扣10元。
3.果皮箱未及时清掏,箱体未清洗的,每次扣5元。
4.焚烧垃圾和树叶的,每次扣10元。
5.作业车辆不整洁的,每次扣5元。
6.保洁道路每500㎡内白色垃圾大于10片或有小堆垃圾(一撮箕以下)的,每次扣5元,大于或等于20片或有成堆垃圾(一撮箕以上)的,每次扣10元。
7.迟到、早退、离岗,每次扣10元,有事须预先请假,不请假者按旷工处理,每次扣30元。
8.垃圾清运实行密闭运输,运输途中有撒漏现象的每次扣20元。
9.垃圾日产日清,未按时清运垃圾的每次扣30元,清运不彻底或垃圾屋周边有残余垃圾的每次扣2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