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楼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岳楼政办函〔2013〕75号)
来源:未知来源   2013-09-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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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楼政办函〔201375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楼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岳阳楼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27

 

岳阳楼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12〕20号,以下简称《决定》)、《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及省、市食品安全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21号重点议案要求,认真抓好食品安全这一重大民生工作,结合区政府办公会议相关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决定》要求,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为核心,以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工作为抓手,着力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强化监管措施,大力构建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为建设美丽、幸福楼区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总体目标

认真落实2013年食品安全各项工作任务,逐步完善我区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细化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能,使我区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感进一步增强。具体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深化机构改革,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网络。

加大经费投入,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监管装备水平。

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居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加大打击处理力度,办理几件有影响的典型案件,有效遏止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确保全区食品安全零事故。

确保全区食品合格率全面稳步提高,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逐步提升并达到较高程度。

三、组织领导

调整岳阳楼区食品安全工作委员会(简称“食安委”)成员,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漆胜任主任,区委常委、副区长易兴建,副区长李青松、徐利、白铭科、高鸽子任副主任,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市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区工商分局、区商务局、区卫生局、区农林畜牧水产局、岳阳楼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城管局、区环保分局、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区粮食局、区新闻中心和各乡(街道)为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食安委成员。食安委下设办公室(简称“食安办”),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鲁兴旺任区食安办主任。

四、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机制

1.加强监管网络建设。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在全区部份乡(街道)设立食品监督管理站,村、社区设立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构建群防群治的食品安全监管网。

2.完善责任制。按照条、块结合的原则,落实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强化食品安全工作的属地管理责任。乡(街道)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员、协管员、信息员考核制度,统筹农业(农技)服务站、畜牧兽医站、派出所、工商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食品安全监管力量,建立乡(街道)牵头组织、村(社区)协助、监管部门执法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逐步构建区、乡(街道)、村(社区)三级贯通,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分区划片、包干负责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网络。

3.规范监管行为。坚持依法行政,严格监管、规范监管、科学监管。建立监管相对人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建立完善食品安全预警、信息公示、考核评价制度。

(二)加强风险监测评估

1.认真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按照“统一计划实施、统一经费渠道、统一数据库、统一结果分析”的要求,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体系。争取在2014年底,食品污染物及有害因素监测布点覆盖全区行政区域,规范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工作,在优势农产品主产区建立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点,并初步建成统一的风险监测数据库。

2.配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队伍,加大风险监测投入,进一步加强监测机构能力建设。

3.加强农产品产地环境质量安全监测监督,强化投入品监管,推行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养殖。

(三)推进道德诚信体系建设

全面建立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用档案和统一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诚信系统。完善诚信信息共享机制和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推动全区食品工业企业诚信信息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诚信信息平台的社会监督和警示惩戒作用,推行“黑名单”、“红名单”制度。推进食品安全信用评价结果与行业准入、融资信贷、税收、用地审批等挂钩,充分发挥其他领域对失信行为的制约作用。

(四)整合检验检测资源

1.按照“统一管理、集中检测、避免重复建设”的原则,统筹强化全区食品安全检验能力,积极争取与市级资源共享,形成市区互补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最大程度地提高检验检测资源利用效率,全面提升我区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

2.争取项目资金,整合我区现有资源和改扩建现有检验机构取得食品检验资质工作。

3.完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检验设备和手段,支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内部的或行业联盟性质的食品质量检验监测站(室)。继续加强农贸市场检验检测站建设,提高自检能力。

(五)构建信息平台

1.建设功能完善、标准统一的区级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现食品安全各部门、各环节信息互联、互通、共享。

2.建立全区食品安全信息公布、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机制。

3.依托区食品安全信息网,逐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电子化监管追溯管理系统,逐步做到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的远程巡查、零距离监管。

(六)强化应急处置管理

1.完善落实我区《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乡、街道办事处和监管部门要制定本行政区、本行业应急预案,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响应原则,完善应对食品安全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和程序。

2.健全食品安全信息报送体系,细化完善信息报送时限、程序、责任等要求。

3.加强舆情监测,认真核查、处理媒体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时回应社会热点问题

4.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区级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快速响应能力。

5.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有序开展事故调查、危害控制、医疗救治、分析评估、信息发布等工作,确保食品安全事故能在第一时间得到有效处置。

(七)大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着力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机制化、常态化、持久化。坚持重典治乱,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使严惩重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成为食品安全治理常态。

1.开展“黑作坊”专项整治行动,彻底铲除生产加工有毒有害食品的“黑作坊”、“黑窝点”,严厉查处从非正规渠道进货的食品经营单位。

2.继续深化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剂等重点品种的专项治理工作。

3.深入开展饲料、农药、兽药、食品标签标识问题、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肉”与“注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学校食堂、群体聚餐的专项整治。

(八)狠抓重点环节监管

1.加强种植养殖源头监管。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严格控制禁限用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加大食用农产品检验检测力度,严防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和生产加工环节。规范畜禽屠宰管理,严防病死病害畜禽进入屠宰和肉制品加工环节。

2.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管。严格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制度。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等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严厉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食品以及经销过期、有毒有害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格监督抽查制度,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各项食品安全保障制度。

3.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的整治。围绕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时段,以严把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监管食品质量、规范食品经营行为为重点,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机制,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加大对食品销售者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监督力度,切实提高食品经营者自律水平。

4.加强餐饮服务环节监管。加快推进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积极推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落实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采购、贮存、加工、消费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加大对机关、学校、建筑工地食堂校园周边、旅游景区、农村餐饮食品安全的整治和监管,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九)认真抓好宣传教育和培训

1.将食品安全纳入公益性宣传范围,列入市民大课堂素质教育内容和中小学相关课程。大力推广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到2015年,全区社会公众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中小学学生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率达85%以上。

2.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积极宣传正面典型,适时曝光违法违规行为。

3.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专业技术培训,各级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全年每人接受不少于40个小时的食品安全集中培训。由区食安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人员的岗位培训,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负责组织开展食品从业人员的上岗培训。

(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1.积极引导社会舆论,支持媒体客观公正进行相关报道,更好地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2.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聘请食品安全社会义务监督员,推进食品安全社会监督体系建设。

3.贯彻落实《湖南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指导意见》、《岳阳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岳阳楼区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全面推行有奖举报制度,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和批评、建议渠道。

(十一)开展食品安全“十佳”示范单位创建活动

建立严格的“十佳”考评标准,认真评选、大力表彰与宣传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实行扶持政策,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榜样示范作用。

1.评选全区“十佳”种植、养殖户(单位)。

2.评选全区“十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3.评选全区“十佳”食品经营门店。

4.评选全区“十佳”餐饮店。

(十二)开展食品安全社会评议活动

1.开展食品安全群众满意度调查。

2.邀请人大代表、市级新闻媒体监督食品安全工作。

3.组织群众代表评议食品安全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街道)、食安委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切实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定期分析评估本辖区食品安全状况,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制定切实有效措施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消除监管盲区、死角。协调市级相关部门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对基层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明确部门职责

区政府办:负责全区食品安全重大事情的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督查,负责起草食品安全重要文件。

区监察局:负责对不作为、失职、渎职行为和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单位及个人问责。

区食安办:负责全区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的综合协调,组织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食品质检中心: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包括制售分离(指生产加工场所与销售场所相分离的食品小作坊)的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工作监管。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环节食品及保健品食品安全工作以及餐饮类食品摊贩(指以烹饪等方式现场制售直接入口食品、提供餐饮服务的食品摊贩)的监管。

区工商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工作以及现场制售食品小作坊(指在同一场所或者紧密连接的场所,现场即时加工制作并直接零售食品的食品小作坊)的监管。

区商务局: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及酒类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区卫生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样品采检及病人救护。

区农林畜牧水产局: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岳阳楼公安分局:负责执法保障以及打击食品生产经营领域犯罪行为,以及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查处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对学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和学校校园内食品安全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对占道经营食品摊贩的管理,配合区食安委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管治理活动,做好市场协调管理工作。

区环保分局:负责影响食品安全的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管,负责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业基地周边污染源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经费保障。

区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推进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食品安全监测体系建设。

区工业和科技信息化局:指导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指导协调食品安全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推动食品安全信息资源共享。

区粮食局:负责监督城区储备粮仓库的大米、食用油等食品安全。

区新闻中心:加强食品安全意识教育,负责区食品安全新闻报道及与新闻媒体之间的联络、协调。

各乡、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完善网络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和日常监管,组织集中整治行动,积极配合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专项整治行动。

(三)健全协调机制。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区食安办配齐人员,保障工作经费,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应急处置等工作。逐步建立各有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组织开展执法试点,有效整合资源,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健全公安机关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办案协作机制,推动公安机关建立专门食品安全案件侦办队伍。

(四)落实经费保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将食品安全监管所需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并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年增加。为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和水平提供保障。

(五)严格责任追究。严格落实《岳阳楼区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和《岳阳市岳阳楼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状,区政府对乡(街道)进行年度食品安全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乡(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地方实行一票否决。完善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各个监管部门推动建立具体到单位、人员、岗位的责任制,建立内部激励约束机制。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中有关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责任。对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食品安全问题突出的乡(街道)和部门,限期整改;对工作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酿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