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楼政办函〔2013〕57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岳阳楼区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工程政府采购实施定点管理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加强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采购单位”)小额工程政府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节约财政资金,促进廉政建设,确保高效、公平、公正、依法采购,根据中央、省、市有关规定,以及区政府办《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岳楼政办发〔2013〕5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5万元以上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小额工程政府采购项目实行定点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点施工企业名单。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政府采购办”)于2013年9月2日在市政务中心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了岳阳市岳州工程有限公司等23家单位为全区各采购单位小额工程的定点施工企业,其中建筑工程类定点单位12家,装饰装修工程定点单位7家,绿化工程定点单位4家。定点企业名单见附件。
二、实施办法。通过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后,由采购单位和区政府采购办提前一天以上通知采购项目对应的所有定点施工企业,有意愿参加随机抽取的定点施工企业应按时参加并进行身份确认,再由区政府采购办按公开程序从定点单位中抽签确定施工企业。中标后采购单位与中标企业在规定日期内签订施工合同,向区政府采购办缴纳履约保证金并备案,工程结束后按相关规定对项目进行验收结算。
三、实施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实施期限为三年。
四、违规处理。
(一)全区各采购单位小额工程项目必须在定点施工企业中随机抽取确定中标企业,否则财政部门将拒付工程款,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全区各采购单位不得将同一类别的项目拆分成多个小项目,规避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施工企业。经查实存在上述情况的,将报送相关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三)全区各采购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及时与确定的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组织验收、结算和支付工程款,任何人不得向定点施工企业提出施工合同以外的不合理要求,否则,定点施工企业可向有关部门或区政府采购办举报,一经查实将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四)定点施工企业若存在返利或回扣等任何不良行为,或不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或被抽中后拒不签订合同和不按时开工的,各采购单位应就有关事项向区财政局反映,一经查实,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定点资格、列入不良供应商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在1-3年内不得参加区直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等处罚。对于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管理规定和施工合同规定的,将承担相关处罚。
附件:岳阳楼区2013年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工程定点施工企业政府采购项目入围单位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9月24日
附件
岳阳楼区201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小额工程
定点施工企业政府采购项目入围单位
第一包(建筑工程):
岳阳市岳阳楼区建筑工程总公司
湖南沙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岳阳市宏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岳阳新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岳阳金翔建筑有限公司
湖南昌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岳阳市长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岳阳市北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华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岳阳市岳州工程有限公司
岳阳市祥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岳阳金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包(装饰装修工程)
岳阳市岳阳楼区建筑工程总公司
湖南沙田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岳阳市宏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岳阳新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岳阳金翔建筑有限公司
湖南昌正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岳阳市北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第三包(绿化工程):
湖南省园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岳阳丹青园林有限公司
岳阳市辉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对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