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季节性缺水、工程性缺水、内湖水污染严重,保护水、节约水的意识淡薄是我区水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制约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为贯彻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为重点,强化用水需求和用水过程管理,通过健全制度、落实责任、提高能力、强化监管,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全面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保障经济社会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水资源问题,保障饮水安全、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坚持人水和谐,尊重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处理好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系,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好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地表水和地下水关系;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机制,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注重制度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目标。确立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30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9亿立方米以内(华能岳阳电厂的用水量计算在我区);确立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30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以2000年不变价计,下同)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不含华能岳阳电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0以上;确立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100%。
为实现上述目标,到2015年,全区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8.2亿立方米以内(华能岳阳电厂的用水量计算在我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5%以上。到2020年,全区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8.5亿立方米以内(华能岳阳电厂的用水量计算在我区);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60立方米以下(不含华能岳阳电厂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8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全区供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
二、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
(一)严格规划管理和水资源论证。开发利用水资源,应当符合主体功能区的要求,按照流域和区域统一制定规划,充分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和综合效益。建设水工程,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防洪规划,由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对未依法完成水资源论证工作的建设项目,审批机关应不予批准立项,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和投产使用,对违反规定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
(二)严格控制区域取用水总量。按照上级下达我区辖区范围内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或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制定年度用水户用水计划,依法对辖区内的年度用水实行总量管理。
(三)严格实施取水许可。严格规范取水许可审批管理,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单位,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单位,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列入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淘汰类的,产品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的,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能够满足用水需要却通过自备取水设施取用地下水的,以及地下水已严重超采的地区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取水申请,审批机关不予批准。
(四)严格水资源有偿使用。按照湖南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扩大征收范围,严格水资源费征收、使用和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和程序征收,确保应收尽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停征水资源费。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
(五)严格地下水管理和保护。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和水位控制。尽快核定并公布地下水禁采和限采范围。在地下水超采区,禁止农业、工业建设项目和服务业新增取用地下水,并逐步削减超采量,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深层承压地下水原则上只能作为应急和战略储备水源。依法规范机井建设审批管理,限期关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
(六)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依法制订和完善岳阳楼区水资源调度方案、应急调度预案和调度计划,对水资源实行统一调度。
三、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一)全面加强节约用水管理。切实履行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责任,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活生产全过程,建立健全有利于节约用水的体制和机制。各项引水、调水、取水、供用水工程建设必须首先考虑节水要求。
(二)强化用水定额管理。根据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确定的目标,及省市用水定额管理要求,及时修订岳阳楼区各行业用水定额。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强化用水监控管理。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应制订节水措施方案,保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即“三同时”制度),对违反“三同时”制度的,责令停止取用水并限期整改。
(三)加快推进节水技术改造。制定节水强制性标准,逐步实行用水产品用水效率标识管理,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节水强制性标准的产品。在成规模的农产品种植基地,加大农业节水力度。充分考虑不同行业和工业企业的用水状况和节水潜力,合理确定节水目标。结合我区“五创提质”等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大城市生活节水工作力度,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和示范工作,逐步淘汰公共建筑中不符合节水标准的用水设备及产品,提升居民节水意识,大力推广使用生活节水器具,着力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鼓励并积极发展污水处理回用、雨水开发利用。加快城市污水可规划项目,逐步提高城市污水处理回用比例。
四、加强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
(一)严格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完善水功能区监督管理制度,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加强水功能区动态监测和科学管理。水功能区布局要服从和服务于所在区域的主体功能定位,符合主体功能区的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控,加强工业污染源控制,加大主要污染物减排力度,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改善重点流域水环境质量,防治江河湖库富营养化。严格入河湖排污口监督管理,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区域,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
(二)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开展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对之前原已设置的,由区政府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拆除或者关闭。加强水土流失治理,防治面源污染,禁止破坏水源涵养林。
(三)推进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开发利用水资源应维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的合理水位,充分考虑基本生态用水需求,维护河湖健康生态。加强重要生态保护区的保护,开展内源污染整治,推进生态脆弱河流和地区水生态修复。
五、保障措施
(一)建立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的主要指标纳入岳阳楼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各乡、街道办事处行政一把手对辖区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水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相关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具体考核办法由水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水利部门负责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发改、财政、国土、环境保护、交通建设局、监察、法制等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工作。
(二)健全水资源监控体系。抓紧制定水资源监测、用水计量与统计等管理办法,健全相关技术标准体系。加强取水、排水、入河湖排污口计量监控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岳阳楼区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高起点规划并逐步建立岳阳楼区水资源监控管理平台,加快应急机动监测能力建设,全面提高监控、预警和管理能力,及时发布水资源信息。进一步完善全区水资源管理体制,成立岳阳楼区水资源管理局。
(三)完善水资源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切实加强流域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和统一调度。强化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对城乡供水、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环境治理和防洪排涝等实行统筹规划、协调实施,促进水资源优化配置。
(四)完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拓宽投资渠道,建立长效、稳定的水资源管理投入机制,保障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工作经费,对水资源管理系统建设、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水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给予重点支持。区财政加大对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的支持力度。
(五)健全社会监督机制。广泛深入开展基本水情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完善公众参与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进一步提高决策透明度。对在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