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楼政办函〔2012〕36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岳阳楼区菜市场(菜店)迎接国家卫生城市
复查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
《岳阳楼区菜市场(菜店)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岳阳楼区菜市场(菜店)迎接国家卫生城市
复查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方案
为迎接全国爱卫会国家卫生城市复查评审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根据《岳阳市城区农贸市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重点抓好菜市场(菜店)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经营设施管理、经营者主体资格管理、交易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管理,确保菜市场(菜店)管理规范,卫生整洁,秩序井然,经营合法。
二、工作标准
(一)市场设施
1.有醒目的门头和市场名称标牌。
2.地面平整,破损地面得到修复。
3.给排水设施齐全、下水道畅通。
4.摊位设施齐全完好,框架加漆、台面整洁。
5.墙面洁净无污渍。
6.顶棚完好不漏雨。
7.线路完好,布局合理。
8.熟食经营“三防”设施完善,水产品经营设施不渗水、不溢水。
(二)市场管理
1.设有日常管理机构和管理值班室(包括职能部门的值班室),且有专人配带袖章管理(大型市场5-10名,中小型市场3-6名)。
2.配有专职清扫保洁员,并配带袖章定时清扫(大型市场3-5名,中小型市场2-3名)。
3.管理制度健全,设有管理制度宣传栏。
4.设有公平秤。
5.有消防安全设施,无消防安全事故。
(三)场容场貌
1.地面干净,无垃圾残留,无积水。
2.划行归市,摊位设施整齐,商品摆放整齐有序。
3.活禽销售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实行隔离宰杀。
4.车辆集中,专门区域停放。
5.无乱拉乱贴乱搭和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现象。
6.经营户配备有垃圾桶。
7.顶部无灰尘、无蜘蛛网。
8.除“四害”措施落实,且密度达标。
9.配备水冲式厕所,并有专人保洁,地面无积水,墙面洁净,且无异味。
(四)经营秩序
1.经营户证照齐全、亮照经营。
2.无假冒伪劣产品,无违禁商品。
3.不掺杂使假,不以次充好,不销售有害有毒、过期变质食品。
4.无短斤少两、无欺行霸市、无强买强卖、无哄抬物价、无坑害消费者的行为。
5.经营者诚实信用,守法经营,货真价实,公平交易,文明经商。
三、责任分工
按照“属地管理,谁所有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菜市场(菜店)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各项工作实行政府领导、主管单位负责、部门依法履职、各级齐抓共管。各相关单位具体任务明确如下:
各乡、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辖区内菜市场(菜店)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督促产权单位和经营业主按照标准做好市场迎检和测评工作。
区工商分局负责督促有关部门和市场业主做好菜市场(菜店)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负责对市场经营主体营业执照的发放、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查处无照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
区城管局负责取缔菜市场(菜店)周边“马路摊点”,制止市场周边临街门店出店经营行为和乱搭乱建行为,保证市场周边垃圾站、垃圾箱等容器内垃圾清运及时,无满溢或暴露垃圾。
区爱卫办负责督促菜市场(菜店)内爱卫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除“四害”工作,确保“四害”密度达标。
区卫生局负责菜市场(菜店)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负责市场内公共场所消毒设施到位。
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监管菜市场(菜店)内早点店、小餐馆等餐饮消费环节,为经营者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负责督促落实熟食摊主的“三防”设施到位。
区环保分局负责对菜市场(菜店)经营环境进行监管,负责取缔市场内沥青松香拔毛。
区农林畜牧水产局负责取缔查处菜市场(菜店)内有固定摊主销售违禁野生动物行为。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对菜市场(菜店)农产品农药残留进行监测。
区商务局负责依法受理和审批市场开办,负责督促市场建设单位完善市场配套基础设施,提升市场档次。
区发改局负责监督完善菜市场(菜店)内商品明码标价工作,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其他领导要协助抓。要建立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确保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任务到位,政令畅通。
(二)严格落实责任。菜市场(菜店)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和产权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制。各相关单位要明确迎检责任领导和责任人,落实迎检工作责任制。对今年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工作任务要制定日程表,落实到位。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应工作方案,并于5月22日前报区商务局。
(三)强化督促检查。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对菜市场(菜店)迎检工作的督促指导。区菜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定期对各市场进行督查,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达标。市场产权单位或经营业主每天要对迎检工作任务是否到位进行检查,确保落实到位。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在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查和公共文明指数测评中被抽查的市场测评得满分的单位,政府将给予奖励。对不积极主动参与迎检活动、工作敷衍了事、拖后腿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市委办岳办〔2011〕20号文件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责任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