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过节宣传教育行动标语的通知(岳楼政办函〔2012〕1号)
来源:未知来源   2012-02-1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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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楼政办函〔20121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

安全过节宣传教育行动标语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全过节宣传教育行动标语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关于印发安全过节宣传教育行动标语的通知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一月七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委办,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湘和省属企业: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精神,为更好地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一齐努力,进一步加强各个领域各个环节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省人民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省安委会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场以道路交通、消防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为重点的“安全过节”宣传教育集中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安委办就重点加强上述三大领域的安全工作印发一批宣传标语(附后),请各市(州)、县(市、区)安委办迅速制定方案,报请同级人民政府作出部署,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村及街道社区,在各类道路、车站、码头、公众活动场所广为书写张贴。同时,利用广播电视和报刊、宣传橱窗广为宣传,务必形成强大的宣传舆论声势,让“安全过节”的理念和相关安全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真正深入人心。全省高速公路安全标语的张贴工作请省交通厅督促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统一安排在所有收费站落实。

二、在广泛张贴安全标语,大造安全管理舆论声势的同时,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把省政府最近统一部署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更好地抓落实。对排查发现的各类隐患,要严格落实治理责任,限期整改,确保安全平稳。

三、中央驻湘和省属各类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就本单位范围内的宣传教育行动作出具体安排,扎实做好所在区域内“安全过节”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表率。

四、省公安交警、消防和交通、安监等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各地各单位宣传教育和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对口督查,并将情况报省安委办,由省安委办汇总报省政府领导,并纳入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附件: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内容

 

 

 

                          

 

 

 

 

 

 

 

附件

 

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内容

 

一、综合性安全工作宣传标语

1、人人讲安全,平安迎新春

2、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3、欢度春节,平安为先

4、把好安全关,幸福千万家

5、坚守安全岗位,恪守安全职责

6、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全面落实安全防范责任

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1、遵章守法安全行车,亲人等你平安归来

2、严禁酒后驾车,严禁疲劳驾车,严禁超速、抢道行车

3、“抢”出事故,“让”出平安

4、控制生命时速,把握命运方向

5、十次肇事九次快,生命宝贵当自爱

6、珍爱他人生命,请勿超员超载

7、超员超速要报警,平安旅程挂心中

8、拒乘非法车辆,确保出行安全

9、上车莫带危爆品,平平安安好回家

10、一路谨慎一路安,一人安全一家欢

三、消防安全宣传标语

1、小心防火,安全过节

2、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确保生命财产安全

3、人人防火,户户平安;事事防火,国泰民安

4、管好油、电、气,平安度佳节

5、严查隐患慎操作,安全使用油、电、气

6、烟头虽小,祸患无穷

7、看清安全通道,知晓救生措施,防范意外发生

8、致富千日功,失火一日穷

9、常把火源查,出门无牵挂

10、家庭防火靠细心,老人小孩是关键

四、烟花爆竹安全宣传标语

1、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确保节日平安快乐

2、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

3、坚决执行礼花弹专业人员燃放制度,确保节庆活动安全

4、购买合法花炮产品,依法文明安全燃放

5、严禁非法贩运、储存、销售烟花爆竹

6、坚决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7、严管烟花爆竹,共建平安社区

8、爱护您的孩子,安全燃放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