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岳阳楼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2012年度造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岳楼政办函〔2011〕51号)
来源:未知来源   2011-11-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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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楼政办函〔201151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楼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2012年度造林绿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岳阳楼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2012年度造林绿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 一月九日

 

 

 

岳阳楼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

2012年度造林绿化工作方案

 

因为国家绿化委员会将评选“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由过去的两年一次调整为三年一次,所以岳阳市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领导小组重新部署,将原定于2013年申报“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计划调整为2012年申报并验收,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原工作计划将会改变,根据“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考核指标体系和市创绿办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全面落实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各项考核指标,确保2012年下半年通过“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考核验收。

(二)完成“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主要考核指标:市民出门平均300-500米以内具有一定规模的休闲绿地、公园或广场;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绿地率达35%以上,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0平方米以上,城市中心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6平方米以上;城市主干道绿地率达25%以上,次干道绿地率达15%以上;机关、学校、医院、部队营区等单位绿地率达35%以上;工业企业、交通枢纽、仓储、商业中心等绿地率不低于20% 70%以上的单位庭院、居住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乡政府所在地和村庄绿化覆盖率分别达30%25%以上;随机抽样调查公民对绿化重要性的知晓率达85%以上,对我市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群众支持率达80%以上;义务植树以乡、街道办事处为单位,建卡率达95%以上,全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以上。

二、工作任务

对照“全国绿化模范城市”主要考核指标,目前我区的主要差距:一是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够,二是机关单位、庭院、学校、社区绿地率不足,三是义务植树尽责率、建卡率差距大,四是随机抽样调查公民对本市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知晓率、支持率偏低。面对这些差距,各单位要迅速动员起来,抓住今冬明春造林绿化的黄金时期,打一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攻坚战,主要任务是:

(一)开展“见缝插绿,见隙造景”专项绿化工作

针对中心城区房屋密度大的特点,开展“见缝插绿,见隙造景”专项绿化工作是提高城区绿地率的主要措施。今年6月,区农林畜牧水产局牵头在全区范围开展“见缝插绿,见隙造景”专项绿化工作摸底调查,取得了详细数据资料。各乡、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岳阳楼区“见缝插绿,见隙造景”专项绿化任务分解表》认真落实,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继续抓好单位庭院、居民小区、社区、村庄的绿化美化,提高绿地率

1.每个乡、街道办事处必须建设一个绿化示范社区(村)。

2.区农林畜牧水产局、区文体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立体绿化示范点建设工作,针对我区单位庭院普遍较小的特点,将平面绿化向立体空间绿化延伸,主要是通过墙体绿化、屋顶绿化、摆放花木盆景等形式提高绿地率。

(三)重点绿化工程

1.在建道路两边绿化由道路承建单位负责。

2.完成林业血防工程造林2000亩。

(四)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1.区“四大家”、区直各部门由区农林畜牧水产局牵头建立义务植树基地,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2.各乡、街道办事处在本辖区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本着客观务实精神,不求规模,见缝插绿、见隙造景,确保辖区内空坪隙地都有绿色覆盖。

3.建立和完善义务植树登记制度。各乡、街道办事处要建立健全义务植树登记卡和义务植树尽责卡制度。通过植树、认养、管护等形式保证本辖区公民义务植树尽责率达90%以上,建卡率达95%以上。

(五)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特别是对古树名木的保护

区农林畜牧水产局和各乡、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古树名木管理制度,对本辖区古树名木实行统一管理,并建立古树名木档案,设立标志,划定保护范围,明确管护责任,确保全年没有采挖、移植、买卖古树名木现象。同时,加大对乱砍滥伐、非法占用林地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另外,根据市林业局要求,我区将重点公益林以外的森林全部区划为市级公益林,实行补贴,并对全区的森林实行全面禁伐。

(六)大力开展宣传工作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通讯等媒介,以及发放宣传手册、设立固定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开展志愿者活动等形式广泛进行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宣传教育,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发动市民齐心协力植绿、护绿,提高公民对绿化重要性的知晓率和对我市开展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的支持率。

三、造林绿化时间安排

(一)为保证植树成活率,各单位造林绿化工作必须安排在201111月下旬到20121月上旬之间。

(二)义务植树活动必须安排在2012312日植树节以前,义务植树建卡工作在3月底前完成。

四、主要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1.各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实行行政一把手负责制,层层落实造林绿化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如期完成。

2.区政府与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签订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对完成任务好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

3.区政府督查室对该项工作进行专项督查,该表彰的表彰,该问责的坚决问责。

(二)积极筹措经费,加大资金投入

2012年全区安排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经费520万元,其中“见缝插绿,见隙造景”专项绿化工作经费300万元,绿化示范社区(村)建设经费160万元,绿化示范单位建设经费60万元。发改、财政部门要优先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活动提供资金保障。各单位要加大资金投入,按专项绿化任务分解表安排好工作经费。

(三)严把质量关,加强绿化管护

1.严把质量关。各有关单位要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造林绿化规划设计,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施工。所有苗木都由政府相关部门统一招标采购。

2.明确树木权属。植树造林三分在造,七分在管,只有权属明确了,管护才能到位,因此今年的绿化树苗栽在哪个单位或者栽在谁家的房前屋后则由该单位或者该房主管护和所有。

3.加强技术指导和加大执法力度。林业部门和基层林业站要深入现场加强技术指导,栽植苗木要大穴深栽,栽后及时浇透水,确保造林绿化质量。同时,各乡、街道办事处要加强林木巡护,加大对林木虫情、火情的监测力度,发现各类毁林案件时要及时上报林业主管部门进行查处。

(四)开展绿化评比活动

结合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活动,我区将开展“绿化模范村(社区)”、“绿化模范小区”、“绿化模范单位”和“绿色家园”评比活动,进一步提高全民绿化意识,提高全区绿化美化水平。

 

附件:1.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检查评分标准

2.岳阳楼区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城市评价指标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表

3.岳阳楼区“见缝插绿,见隙造景”专项绿化任务安排表

4.岳阳楼区创建绿化示范社区(村)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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