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楼政办发〔2011〕11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岳阳市城区农贸市场
管理考评办法的通知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相关单位:
现将市政府办公室《岳阳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考评办法》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区农贸市场“五创”提质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将每月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现场督查,对未按要求整改达标的市场,将追究相关单位的责任,并予以通报。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
岳阳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考评办法
(市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七月四日)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城市“五创”提质工作目标,通过科学组织、规范程序、明晰分工、明确责任、认真考评、严格奖惩,调动各级各部门单位参与城区农贸市场秩序和卫生管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城区农贸市场秩序和卫生整治工作的领导,分别成立岳阳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领导小组和岳阳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考评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商务局局长、市工商局局长任副组长,市政府督查室、市爱卫办、市“五创”办、市工商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岳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云溪区、君山区等单位分管负责人及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工商局办公,负责考评城区农贸市场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考评标准
(一)市场设施。
1、有醒目的门头和市场名称标牌。
2、地面平整,破损地面得到修复。
3、给排水设施齐全、下水道畅通。
4、摊位设施齐全完好,框架加漆、台面整洁。
5、墙面洁净无污渍。
6、顶棚完好不漏雨。
7、线路完好,布局合理。
8、熟食经营“三防”设施完善,水产品经营设施不渗水、不溢水。
(二)市场管理。
1、设有日常管理机构和管理值班室(包括职能部门的值班室),且有专人配带袖章管理(大型市场5至10名,中小型市场3至6名)。
2、配有专职的清扫保洁员,并配带袖章定时清扫(大型市场3至5名,中小型市场2至3名)。
3、管理制度健全,设有管理制度宣传栏。
4、设有公平秤。
5、有消防安全设施,无消防安全事故。
(三)场容场貌。
1、地面干净,无垃圾残留,无积水。
2、划行归市,摊位设施整齐,商品摆放整齐有序。
3、活禽销售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实行隔离宰杀。
4、车辆集中,专门区域停放。
5、无乱拉乱贴乱搭和出店经营、占道经营现象。
6、经营户配备有垃圾桶。
7、顶部无灰尘无蜘蛛网。
8、除“四害”措施落实,且密度达标。
9、配备水冲式厕所,并有专人保洁,地面无积水,墙面洁净,且无异味。
(四)经营秩序。
1、经营户证照齐全、亮照经营。
2、无假冒伪劣产品,无违禁商品。
3、不掺杂使假、不以次充好,不销售有害、有毒、过期变质食品。
4、无短斤少两、无欺行霸市、无强买强卖、无哄抬物价、无坑害消费者的行为。
5、经营者诚实信用,守法经营,货真价实,公平交易,文明经商。
四、工作职责
(一)职能部门职责。
1、市工商局(100分)。
(1)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市场建设者和场内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清理取缔无照经营行为(50分),发现不需前置许可的或者有证无照的无照经营户每户扣1分,扣完为止。
(2) 依法查处经营者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有害有毒、失效变质的商品以及销售国家规定不准上市或者不准在农贸市场销售的商品的行为(50分),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为止。
2、市商务局(100分)。
(1)依法行使市场开办审批权(30分),对未经审批擅自开业的市场未查处的,每起扣5分,扣完为止。
(2)监督督促市场建设单位完善市场配套基础设施(40分),督促拟改造的农贸市场按时完成提质改造。不符合要求的每个市场扣5分,扣完为止。
(3)履行对市场内酒类监管职责(30分),没有履职的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3、市城管局(100分)。
(1)取缔市场周边“马路摊点”(30分),每出现一个摊位扣0.5分,扣完为止。
(2)制止市场周边临街门店出店经营行为和乱搭乱建行为(40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3)保证市场垃圾站垃圾及时清运,无满溢或暴露垃圾(30分),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4、市质监局(100分)。
(1)负责审查市场内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备案,对经审查达不到基本要求的坚决予以取缔。(50分),应该审查备案而没审查备案的每户扣2分,扣完为止;
(2)负责市场经营活动中的计量器具和计量行为的监督管理(50分)。发现不符合标准的计量器具每个扣2分,发现计量违法行为投诉不处理的每次扣2分,扣完为止。
5、市爱卫办(100分)。
(1)负责督促市场内爱卫宣传、教育工作(10分),不符合要求的每户扣1分,扣完为止。
(2)除四害资料完整,能够充分反映日常工作情况(10分),资料不齐的每缺一项的扣2分,扣完为止。
(3)四害密度标准:鼠迹房间不超过2%,周边环境累计2000米鼠迹不超过5处;各处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阳性率不超过3%;有蝇房间不超过1%,平均每视野不超过3只,销售直接入口食品场所不得有蝇;室内有蟑成虫或若虫阳性房间不超过3%,活蟑卵鞘房间不超过2%(40分)。超标1处扣1分,扣完为止。
(4)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防蝇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40分)。超标1处扣1分,扣完为止。
6、市卫生局(100分)。
(1)负责市场内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及从业人员健康证(80分)。市场无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每个扣5分,应该办理健康证而没办证的每人扣0.5分,扣完为止。
(2)负责市场内公共场所消毒设施到位(20分)。没有到位的,每个市场扣2分,扣完为止。
7、市食品药品监管局(100分)。
(1)负责监管市场内早点店、小餐馆等餐饮消费环节,为经营者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80分)。应该办证而没办证的每人扣1分,扣完为止;
(2)负责落实熟食摊主的“三防”设施到位(20分),无“三防”设施的每户扣0.5分,扣完为止。
8、市农业局(100分)。
(1)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50分),每月对每个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抽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每起扣2分,扣完为止。
(2)负责对全市农贸市场农产品农药残留进行监测(50分),每月对每个市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查监测,农药残留超标的每起扣2分,扣完为止。
9、市环保局(100分)。
(1)负责对新建标准化农贸市场或提质改造的农贸市场环境评估(10分),未进行环评的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
(2)对市场经营环境进行监管,查处违法行为(90分)。发现市场有沥青松香拔毛、油烟超标等污染环境的每户扣1分,扣完为止。
10、市林业局(100分)。
(1)对举报市场内有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应及时查处(40分),没有及时查处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2)依法查处市场内销售违禁野生动物行为(60分),发现违法销售的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
11、市物价局(100分)。
(1)监督完善市场内商品明码标价工作(50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每户扣1分,扣完为止。
(2)查处经营者垄断商品货源,哄抬商品价格行为以及其它价格违法行为(50分)。没有及时查处的每次扣5分,扣完为止。
12、市公安消防支队(100分)。
(1)督促市场业主按要求配足消防设施(30分),市场消防设施不足的每个扣2分,扣完为止。
(2)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灭火设备能够正常使用(40分)。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
(3)市场设计和市场设施符合消防要求,不符合的应责令停业或查封(30分),未履行监管职责的每起扣2分,扣完为止。
13、市畜牧水产局(100分)。
负责畜禽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未检验检疫的每起扣5分,扣完为止。
(二)区政府(管委会)职责。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五创”提质要求组织实施辖区内农贸市场建设与管理工作。
1、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农贸市场管理相关政策的宣传工作,传达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20分),未宣传或传达落实的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2、配合市直各职能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市场达到考评标准(20分)。未达标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3、负责无主管部门的市场、无明确产权单位或多家产权单位的市场的卫生管理工作(40分)。未达到考评标准的每处扣0.2分,扣完为止。
4、配合上级财政部门对标准化农贸市场建设投资进行评审,负责按照规定对标准化建设的农贸市场实行资金补贴(20分)。未评审或补贴未到位的每起扣1分,扣完为止。
(三)市场主管单位职责。
市商务局、市市场服务中心、市农业局、市国资委、市经信委、3517工厂、洞纺等有下属市场的7个单位(每个单位各100分)要按照考评标准督促下属市场业主搞好市场管理工作,不符合考评标准的每处扣1分,扣完为止。
(四)被市级新闻单位正面宣传一次的相关单位加10分,被省级新闻单位正面宣传一次的相关单位加20分,被中央新闻单位正面宣传一次的相关单位加30分。被市级新闻单位负面曝光一次的相关单位扣10分,被省级新闻单位负面曝光一次的相关单位扣20分,被中央新闻单位负面曝光一次的相关单位扣30分。
五、考评办法
岳阳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考评小组每2个月组织一次市、区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取听情况、看实绩,先讲评、后抽查的形式进行工作考评,并对上述13个职能部门、5个区政府(管委会)、7个市场业主的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三组实行考评,考评采取无计名投票方式进行排名,建立考评台账,设置投诉举报电话,实行激励机制,奖惩兑现。第一组排名前三位、第二组排名第一、第三组排名前二名的为优胜单位,第一组排名倒数三名、第二组排名倒数一名、第二组排名倒数二名的为整改单位,并予以处罚,由市城区农贸市场管理考评小组下发督办通知书。考核结果呈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排名情况在岳阳电视台和岳阳晚报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