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来源:区工信局   2014-10-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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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 省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厅

关于加快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湘政办发[2011]29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工艺美术行业是具有产业和艺术双重属性、实用和审美双重功能的特殊行业,担负着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和振兴民族产业的双重任务。为加快发展工艺美术产业,根据国家关于保护和促进工艺美术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结合我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四化两型”战略,坚持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和市场运作,以保护为基础,以创新为动力,加快推进工艺美术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实现工艺美术的新发展、新繁荣。

2.基本原则。坚持产业发展与工艺繁荣并重,坚持继承借鉴和自主创新并重,坚持市场运作与政府引导并重,坚持工艺精品创作和一般工艺品生产并重,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并重。

3.主要目标。重点发展大型工艺美术产业特色基地、产业园区和专业化市场,形成以特色基地为中心、优势产业为支柱、龙头企业为依托、重点产业为骨干的工艺美术产业体系。开发一批工艺美术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建设一批有影响力的工艺美术地域性品牌,培育一支适应工艺美术产业化发展需要的人才队伍,促进我省由工艺美术大省向工艺美术强省的转变。到2015年,全省工艺美术产业产值实现1000亿元,其中年销售额超过10亿元的龙头企业20家,从业人员达到400万人,工艺美术大师人数增加到200人。

二、发展重点

4.引导产业集聚发展。按照统筹规划、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打造特色的构想,抓好湘绣、艺术陶瓷、烟花爆竹等优势产业的发展,着力培育湘绣产业集群,发展壮大烟花爆竹、艺术陶瓷产业集群,发挥产品特色优势和地域集群效应,提升产业层次,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产业结构;发挥市场主体作用,加快建设湖南省工艺美术产业基地工艺品大市场、沙坪湘绣一条街、浏阳花炮大市场、醴陵陶瓷花炮大市场等工艺美术品专业市场,拓展市场空间。开辟传统工艺美术旅游线路,积极开发特色鲜明、适销对路的旅游工艺品、新型室内装饰工艺美术新产品、工艺美术礼品和仿古艺术品。

5.着力打造特色基地。发挥地域优势,加强产业集聚效益,重点打造浏阳烟花爆竹、醴陵陶瓷、长沙湘绣、浏阳菊花石雕、永兴银制工艺品、张家界砂岩画、韶山领袖金像铜像、祁东草席等特色产区和产品。支持工艺美术产业基地建设,将省工艺美术产业基地园区内的工艺美术品展示中心、工艺美术大师创作中心和湘绣文化广场等公益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列入基本建设计划,努力将基地打造培育成为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工艺美术产业基地。

6.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培育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重点企业;以资产为纽带、以品牌为核心,通过重组、兼并、联合等形式,组建跨地区的大型工艺美术企业集团,引领工艺美术产业整体提升与发展;加强企业间的分工协作,建立以市场资源为基础的稳定的原材料供应、生产、销售、技术开发等协作配套关系,逐步形成以龙头企业为主导、集群企业专业化分工、产业化协作的产业组织体系。

7.积极创建知名品牌。积极实施品牌战略,创建、宣传、推广、保护工艺美术品牌,培育一批在同行业具有显著竞争优势、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打造工艺美术名品、名师、名店、名企、名街,积极推进传统手工技艺、工艺美术特色基地的认定授牌工作,加强工艺美术品申报地理保护专用标志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扩大工艺美术行业品牌效应。

三、主要措施

8.加强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鼓励和引导工艺美术企业进行自主创新,不断研制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品种,提高工艺美术品创造性、观赏性和保存价值。支持有条件的企业成立技术中心,提高新产品开发能力,推动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在坚持精品战略的同时,以大众化产品为主攻方向,按照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积极开发多种材料相互融合的产品,鼓励和支持企业用先进技术改造传统工艺美术产业,促进产品升级换代。

9.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传统工艺美术品走出国门,引导企业调整产业、产品结构,增加花色品种,拓宽出口渠道,扩大烟花爆竹、艺术陶瓷和湘绣等知名品种在国际市场的份额,引导和鼓励烟花爆竹、艺术陶瓷和湘绣等特色工艺品在国内外大中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和销售网点;举办工艺美术专业展会和博览会,鼓励工艺美术企业参加广交会等国内外各种展销会,支持和鼓励工艺美术大师到国内外进行学术交流和作品展示,提高我省工艺美术品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积极推进传统工艺美术和相关产业的融合。

10.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统筹使用好工艺美术保护和发展资金、文化产业引导资金、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支持工艺美术产业发展。重点支持举办国内外各种展销博览会和企业参展及开设销售网点补助;建立工艺美术大师津贴制度,奖励各类获奖的优秀创作人员;支持工艺美术园区建设和重点改造项目建设;支持工艺美术珍品的收藏和展出等公益事业。

对工艺美术产业实行税收优惠政策,比照最新文化产业扶持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对工艺美术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单位和个人从事传统工艺美术成果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工艺美术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加大对传统工艺美术企业的信贷支持,提供集中授信、信用评级、资产评估、贷款担保的“一条龙”服务,为信用良好的重点企业开辟融资绿色通信;引导担保机构为传统工艺美术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支持企业上市。

11.强化人才队伍培养。充分发挥工艺美术大师和专业人才作用,鼓励和支持工艺美术大师设立工作室,带徒授艺,提高传统工艺美术特殊人才的待遇;支持有条件的院校进一步调整优化专业结构,拓宽专业培养方向,支持湖南工艺美术职业学院开办湘绣艺术学院,培养湘绣产业急需的专业人才;鼓励职业院校与传统工艺美术企业联合建立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加强在职培训,逐步建立教育培养和岗位实践相结合的工艺美术人才培养机制;创新工艺美术人才引进机制,大力支持工艺美术产业的领军人物来湘创业。

12.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制订传统工艺美术产品质量标准,完善质量控制体系,为全省传统工艺美术企业、研发机构和个人提供专业鉴定和质量检测服务。健全中介服务体系,建立和完善工艺美术资产评估、信息咨询、经纪人、鉴定、仲裁、拍卖、公证、知识产权代理等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完善服务体系。加大工艺美术行业有关商标、专利、版权、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侵权、泄密行为,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发挥行业协会的参谋作用,支持行业协会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加强协会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为行业发展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大对传统工艺美术的保护力度,为传统工艺美术提供法律保障;积极协调解决传统工艺美术产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积极帮助重点企业解决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具体矛盾和问题,共同推进传统工艺美术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