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楼区政府对岳阳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4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区政府督查室   2017-07-19 10:11
浏览量:1 | | | |

                                                                                                                                                                       岳楼政办〔2017〕3号B类

 

 

谢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保护岳阳中心城区山体水体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区是岳阳市的中心城区,是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现辖14个街道、1个乡,99个社区、8个村,总面积406.64平方公里。我区集名水、名楼、名人、名文于一体,文化底蕴深厚,洞庭湖、岳阳楼、南湖、岳州文庙等景观相互辉映,旅游资源丰富。我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类型包括:水源涵养功能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生物多样性保护功能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水土保持功能重要区生态保护红线、水土流失敏感区生态保护红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以及省级以上公益林。近年来,我区紧紧围绕“一级三宜”江湖名城战略,以“全面建成转型发展、创新创业的核心领域区”为总体目标,致力于发展城市经济、提升城市服务、规范城市管理、强化城市保障,实现各项建设协调进步。我区农林水务局、环保分局作为保护山体、水体的主管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了山体、水体资源保护力度:

一、加大日常宣传力度,提高民众护水意识

加强对保护城区水系的宣传工作,广大市民的水法律意识明显提高。区农林水务局在每年的“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纪念期间,通过张贴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大型广告宣传牌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方法,使水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人心。充分利用手机信息平台向党政机关、区直部门领导干部发送宣传保护水生态环境短信,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做到信息互通,并设置举报电话向社会公开,积极受理群众举报,认真做好有报必接,有接必回工作。区环保分局将环保日常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每年在各大广场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环保嘉年华等大型宣传活动,每年布置展板100多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多份。同时,将环保宣传逐步引导到企事业单位、学校以及各乡、街道社区中去,让环保宣传做到家喻户晓,让社会各团体都能积极关注环保、参与到环保工作中来。

二、加强水政执法力度,开展专项整治 

近五年来,区农林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在做好日常巡查工作的同时,还安排节假日及夜间巡查1260人次,发现水事违法行为105起,其中立案查处24起,移送市局1起,督促现场整改56起,督促补办行政审批手续24起。

2012年1月、2013年11月,区农林水务局组织区控违局、区规划分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岳阳楼公安分局等职能部门及望岳办事处、洞庭办事处对老垅坡社区农科组廖某在东风湖违建的约80余米长影响行洪安全的构筑物、沿湖社区王某住宅临湖构筑物予以强制拆除;2012年至2016年,区农林水务局对新胜社区、民生运输公司及杨某在东风湖、吉家湖乱填乱倒渣土侵占水域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分别予以行政处罚。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切实抓好水环境整治工作

1.生猪禁养情况。东风湖、吉家湖周边退养生猪养殖场21户、退养生猪1036头,应拆除栏舍面积5255.05平方米。

2.沟渠塘坝清淤情况。总投资75万元,对东风湖、吉家湖撇洪渠清淤2000米,清淤23000方。编制了东风湖、吉家湖周边5条排涝渠清淤整治实施方案和预算,已经启动2条排涝渠清淤工作。投资25万元,对东风湖撇洪渠渠首塘及水面人工打涝,总面积约56亩,清淤外运约0.6万方。

3.投放生物制剂情况。聘请岳阳中科在东风湖污染湖投放净化水质的生物制剂475吨,污染湖水质已有明显转变。 

4.排污口围网情况。在东风湖、吉家湖排污口安装围网25个,面积1256平方米,防止漂浮物进入东风湖、吉家湖。 

5.水产养殖监管情况。组织人员每天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芭蕉湖、东风湖和吉家湖三湖内网箱养鱼、肥水(施肥)养鱼行为。

四、严格履行环保职能,保护山体、水体

1.强化项目审批关。近年来,环保部门通过认真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三同时”执行水平,严格遵守五项原则,把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关,确保楼区山体、水体得到合理保护。这五项原则分别是:一、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报告表以上的建设项目必须制定《对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影响专题报告》,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严格把关,确定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等级,不降低评价等级;二、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把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三、从项目选址上严格把关,对每一个项目都要亲临现场进行勘查,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审批;四、从环保投资与治污工艺上严格把关,对污染重、能耗高、水耗大的粗放型经营项目和环保投资无保证、治污工艺不成熟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或呈报,积极引导企业采用清洁生产新工艺;五、从项目产生污染物排放标准上把关,对达不到国家标准的一律不予审批。

2.强化企业监管力度。为防止企业生产废水直排水体,督促企业做到达标排放,区环保分局实行对辖区重点企业一月一督查,一季度一监督性监测,并定期开展企业“双随机”制度,一旦发现环保违法企业,将按环保法律程序依法严肃处理。

3.强化综合整治力度。近年来,环保部门不断加强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先后完成了我区梅溪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及郭镇钒矿重金属遗留废渣治理项目;环南湖、王家河等水域周边生猪禁养14062头;郭镇乡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预计今年10月完工;东风湖综合整治及白鹤垅水库治理项目已经纳入“十三五”整治规划,目前该两个项目已制定了初步整治方案。在今年4月份开展的迎接中央环保督查组非法企业专项整治行动中,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取缔生产废水直排水体的非法企业25家(其中豆腐作坊14家,涂料生产加工11家)。

五、以推行水域占补平衡制度为重点,加强我区水域的管理和保护 

为确保我区山体水体得以持续长效保护,今后我区将做到:

1.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水域保护意识。把水域保护提升到保护土地一样的高度,在全社会加强水域功能的宣传,让人们更多地了解水域保护的重要性,从而增强保护水域的自觉性,提高全民水域保护意识。

2.编制水域保护规划,明确不同水域功能区划。按照所在行政区域防洪排涝、水资源供需、水环境容量、生态功能等需要,编制我区的水域保护规划,确定本行政区域及区域内不同区块的基本水面率、水域总体布局、水域功能、水域保护范围、保护等级和保护措施。在今后的长效管理中,建立水域调查监测年度统计制度和水域管理信息系统,对水域实行动态监测和管理。

3.正确处理好合理利用与开发保护的关系,实行水域分类管理。我区地处岳阳市建设“一极三宜”江湖名城的核心引领区,水域保护和经济建设的矛盾客观存在,关键是正确处理好合理利用与开发保护的关系。水域管理要在保护中求得发展,在发展中予以保护。区农林水务局将在科学编制水域保护规划的基础上,对建设项目按照公共基础设施和非基础设施进行分类管理。对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经科学论证,确实有必要或不得已要占用水域的,可以予以审批;对于商贸业及房地产开发等非基础设施性项目实行严格限制,原则上不予审批,如果确有需要,在审批的权限上,经济手段上要有不同的规定。但不论何种项目,都必须满足防洪要求和所在区块的基本水面率的要求。确有必要占用的则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严格审批,并通过经济杠杆减少水域占用。

4.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并实施水域占补平衡制度,用经济杠杆遏制水域的无序占用。对建设项目占用水域采取“谁占用,谁补偿”“占用多少、补偿多少”的办法,以保持水域率和水域功能的稳定性。通过经济手段减少对水域的占用,实现水域的可持续利用。

5.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推进依法管理。当前我区水域管理面临着违法案件多、违法成因复杂、有效监管难度大等严峻形势,大量水域违法行为得不到及时严肃查处,助长了水域违法案件的滋生和蔓延。为此,我区将在机构建设、人员配置、装备配备等方面予以强化,不断提升河道执法能力和水平。

6.加大监管力度,实行长效管理。对经过批准的涉水建设项目,加强监督检查,明确界定工程建设占用水域的界线和位置;认真审查涉水建筑物的施工安排;工程竣工后抓紧组织验收,确保工程安全使用。对于临时性占用水域的建设项目,要求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承诺书,明确占用的期限、范围、用途、方式、费用、恢复措施等,临时占用水域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年,期满后,必须恢复水域原状。对于未经批准或不按照批准的要求占用水域建设的,予以严肃查处,限期拆除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处罚款

 

 

2017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