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公报(2024年第1期)
来源: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03-29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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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政令  公开政务  指导工作  服务社会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329  20241

 

 

 

   

 

 

区政府文件】

关于设立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等铁路专用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岳楼政20241  YYLDR-2024-00001………………………………1

关于欧恒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岳楼政人〔20241………………………………………………………3

关于免去兰寒松同志职务的通知

岳楼政人〔20242………………………………………………………6

区政府办公室文件】

关于修改《岳阳楼区加快推进金融产业发展激励政策》部分条款的通知

岳楼政办发〔20241  YYLDR-2024-01001…………………………7

关于印发岳阳楼区2024年春节慰问救助困难群众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岳楼政办函〔20242……………………………………………………8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等铁路专用

线路安全保护区的通告

岳楼政发〔2024〕1号

YYLDR-2024-0000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及湖南省政府相关规定,决定在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中粮贸易岳阳城陵矶港口有限公司、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岳阳城陵矶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供销储运总公司岳阳分公司、中储棉岳阳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路两侧设立安全保护区,并埋设相应标桩界碑。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位置

洪家洲社区、城陵矶村、港口社区、南岳社区、桂花园社区、骆家坡社区、滨湖村、冷水铺社区、小湖湾社区,平齐铁路专用线路,长度约4977米。

二、划定范围

中粮贸易岳阳城陵矶港口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路与岳阳城陵矶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华能湖南岳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储棉岳阳有限公司、湖南省供销储运总公司岳阳分公司铁路专用线路接壤,沿线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要求,安全保护区范围从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含铁路、道路两用桥)外侧起向外8米(具体范围附图)。

三、安全规定

1.在铁路专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禁止在安全保护区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专用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禁止向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它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质。

2.在铁路专用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砂、挖沟、采空作业或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

四、建设审批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审批、核准或备案有关基本建设项目时,要严格控制在安全保护区有效距离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充分考虑该项目或行为对铁路专用线路安全的影响并依法依规办理。

五、其它事项

铁路沿线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好铁路专用线路安全保护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铁路运输安全,对发现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铁路设施设备、铁路标志、铁路用地以及其他影响铁路安全的行为,有权报告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向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公安机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公安机关110,岳阳楼区住建局0730-8628368。

六、本通告自2024年1月30日起实施,有效期为五年。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6日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关于欧恒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岳楼政人〔2024〕1号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岳阳楼区委岳楼委干〔2024〕2号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

欧恒星同志任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钟灿同志任岳阳楼区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免去其岳阳楼区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职务;

吴冬根同志任岳阳楼区民兵训练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易丹同志任岳阳楼区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岳阳楼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人事科科长职务;

方炜同志任岳阳楼区第四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孙选红同志任岳阳市第七中学校长,免去其岳阳市第七中学副校长职务;

崔伟同志任岳阳市外国语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吴建新同志任岳阳市第十三中学校长(副科职),免去其岳阳市第十三中学副校长职务;

陈荣同志任岳阳市第二中学校长(副科职),免去其岳阳市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任鹏宇同志任岳阳市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罗贤峰同志任岳阳市第九中学校长(副科职),免去其岳阳市第九中学副校长职务;

郭超颖同志任岳阳市第十中学校长(副科职),免去其岳阳市第十中学副校长职务;

吴勇辉同志任岳阳市第十二中学校长(副科职),免去其岳阳市第十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谢试矛同志任岳阳市第十八中学校长(副科职),免去其岳阳市第十八中学副校长职务;

刘勇兵同志任岳阳楼区交通局局长;

任华茂同志任岳阳楼区棚户(旧城)区改造项目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陶晓姣同志任岳阳楼麻布山省级森林公园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岳阳楼区农业综合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李圣同志任岳阳楼区审计事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光耀同志任岳阳楼区退役军人规划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霞霞同志任岳阳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王志红同志任岳阳楼区城市建设投资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岳阳市王家河公园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任轴夫同志任岳阳楼区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主任,免去其岳阳楼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王绪文同志任岳阳楼区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主任,免去其岳阳楼区农业农村局总工程师、岳阳楼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罗爱明同志任岳阳楼区供销合作联社理事会副主任,免去其岳阳楼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许佳同志任岳阳楼区供销联社理事会副主任,免去其岳阳楼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戴军同志任岳阳楼区供销合作联社监事会副主任,免去其岳阳楼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巴陵大桥市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卢小平同志任岳阳楼区供销合作联社巴陵大桥市场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岳阳楼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财计科科长职务;

元建辉同志任岳阳楼区供销合作联社庙前街古玩市场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岳阳楼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庙前街古玩市场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侯芳同志任岳阳楼区供销合作联社开源物业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岳阳楼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物业管理科科长职务;

任勇同志任岳阳楼区供销合作联社城陵矶市场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岳阳楼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综合办公室主任职务;

李咏同志任岳阳楼区供销合作联社五里牌市场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兰寒松同志任岳阳市王家河公园管理中心主任;

岳佳同志任岳阳市城市垃圾清运管理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夏玲同志任岳阳市烈士陵园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游检同志任岳阳市园林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试用期一年);

汪子娟同志任岳阳楼区洛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魏冰同志岳阳楼区新闻出版局(版权局)局长职务;

免去辜太平同志岳阳楼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国祥同志岳阳市第七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马盈庭同志岳阳市第十三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李远同志岳阳市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何厚龙同志岳阳市第九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李笛子同志岳阳市第十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谭军同志岳阳市第十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陈岳平同志岳阳市第十八中学校长职务;

免去徐懿同志岳阳市第二幼儿园副园长职务;

免去潘勤同志岳阳市岳纸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杨政同志岳阳楼区交通局局长职务;

免去任立志同志岳阳楼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叶贞同志岳阳楼区公共服务和网格化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彭振同志岳阳楼区市场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李陈瑶同志岳阳市烈士陵园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免去赵俊棋同志岳阳楼麻布山省级森林公园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龙权彪同志岳阳市洞庭新城项目建设岳阳楼区工作部副部长职务;

免去陈辉同志岳阳楼区梅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万翔同志岳阳楼区奇家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免去肖静辉同志岳阳楼区五里牌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关于免去兰寒松同志职务的通知

岳楼政人〔2024〕2号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岳阳楼区委岳楼委干〔2024〕5号文件精神,区人民政府决定:

免去兰寒松同志岳阳楼区汇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董事长的免职,按《公司法》的规定办理。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修改《岳阳楼区加快推进金融产业发展激励政策》

部分条款的通知

岳楼政办发〔20241

YYLDR-2024-01001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促进我区金融产业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精神,经区人民政府同意,对《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楼区加快推进金融产业发展激励政策>的通知》(岳楼政办发〔2023〕6号)文件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一、将第九条修改为:享受本政策的金融机构,需与区政府指定机构签订入驻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单位或个人,当年不予激励:

(一)存在偷税、逃税、抗税、欠税等违反税法规定行为的;

(二)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重大质量事故等被“一票否决”或发生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

(三)项目不符合城市建设规划的;

(四)企业不符合产业准入政策的;

(五)因单位犯罪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六)其他依法不予激励的情形。

二、上述修改自2023年4月20日起生效。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11日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岳阳楼区2024年春节慰问救助困难群众

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岳楼政办函〔20242

 

各乡、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岳阳楼区2024年春节慰问救助困难群众活动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        

 

 

 

 

 

 

 

 

 

 

 

 

 

 

岳阳楼区2024年春节慰问救助困难群众活动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做好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让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安定、祥和的节日,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关怀送到困难群众心坎上,决定在2024年春节前对全区困难群众及其他对象集中开展慰问救助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突出严肃性。坚持从严控制对象、从严控制资金、从严控制标准,规范慰问救助程序,完善慰问救助手续,禁止截留、挪用、挤占慰问救助资金,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二)体现精准性。以网格录入信息、对象身份类别、家庭情况为依据确定慰问救助对象,各街道(乡)和部门确定的名单要认真做好信息比对,避免出现重复,确保精准慰问救助。

(三)坚持救急性。坚持统筹兼顾,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加强对低保、特困、重病重残等困难群众的帮扶,确保慰问救助资金及时送到困难群众手上。

二、工作措施

(一)资金筹措与分配

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安排财政资金260万元,区民政局参考网格人口数、低收入家庭户数等信息将260万元资金客观合理分配至各街道(乡)(详见附件)。资金主要用于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因家庭重大变故或重大疾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对象等的慰问救助。慰问救助活动由各街道(乡)具体组织实施。

区财政局:安排财政资金418.08万元,通过报告审批程序,拨付至区委组织部(7万元)、区退役军人局(310.08万元)、区民政局(30万元)、区人社局(30万元)、区商务粮食局(30万元)、区金融办(区打非工作组6万元)、区信访局(5万元)共七个部门。资金主要用于全区的困难老党员及老干部、特殊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及驻军部队、敬老院及民政帮扶解困慰问对象、市移交我区原市属国有企业改制的退休干部部分困难群体、特困下岗职工、处非特殊困难对象、信访特殊困难对象的慰问。慰问活动由各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委托街道(乡)开展慰问活动的,由相关部门自行与街道(乡)对接并将慰问资金拨付至街道(乡)。

区医保局、区应急局、住保中心楼区分中心等部门有相关专项资金进行帮扶、补贴、慰问的,由相关部门按各自有关政策自行组织实施。

(二)慰问救助标准

由区民政局分配至各街道(乡)的慰问救助资金,按最低500元/户、最高1000元/户的标准由各街道(乡)集体研究后合理安排;其他部门的慰问标准由各单位按相关政策自行确定。

(三)慰问救助方式

集中慰问救助: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乡)分别呈报具有代表性的重点对象,报请区级领导或区联点领导走访慰问救助。

分散慰问救助:区直相关部门、各街道(乡)按照区春节慰问救助活动的工作要求,通过上门走访等方式,组织实施好慰问救助工作。

三、具体实施步骤

(一)摸清底子,确定对象(2024年1月22日—2024年1月26日)

各街道(乡)上报区民政局的对象,由各社区(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网格人口数据库为依据,通过对象申请、主动发现等方式将初步名单分网格进行民主评议和张榜公示,根据评议和公示结果确定对象后,再按程序向街道(乡)申报;由街道(乡)核实慰问救助对象身份、资料审核并报分管领导审定汇总后,由街道(乡)班子集体研究确定需要慰问救助的对象及资金。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信访局、区金融办、区商务粮食局、区退役军人局等单位慰问对象的名单及资金确定程序由各部门按各自政策要求实施。[以上部门如有委托街道(乡)实施慰问的,由街道(乡)按照委托部门的要求执行]

(二)上报名册,拨付资金(2024年1月27日—2024年1月31日)

各街道(乡)上报区民政局的名册,由街道(乡)民政办主任、分管班子成员、主任(乡长)、党(工)委书记依次审定签名并加盖街道(乡)行政公章。由区财政局根据岳阳楼区2024年春节民政慰问救助资金分配表将资金拨付至各街道(乡)。

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区退役军人局、区信访局、区商务粮食局、区金融办等单位将确定慰问的对象及资金分类造册,并与慰问对象所在街道(乡)进行信息比对,确保慰问对象不重复后报送区财政局,由区财政局拨付资金。

(三)开展慰问救助,建立台账(2024年2月1日—2024年2月6日)

各街道(乡)、区直相关部门有序组织开展慰问救助活动,按要求建立完善好慰问救助台账,并将台账资料按规定入账备查。拨付到街道(乡)的2024年春节民政慰问救助资金要录入并上传至湖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相关单位要制定工作方案,并成立工作专班,统筹组织实施好2024年春节慰问救助工作。工作专班要切实履行责任,做好对象摸底核查、资金确定、名册汇总上报、资金拨付发放、进展情况上报、台账资料归档等工作。

(二)做到“三个到位”。一是上门发放到位。各街道(乡)和区直相关部门要将慰问救助资金发放具体责任到人,并上门将慰问救助资金送到每户。二是对象签收到位。将慰问现金送到对象手中或通过银行(存折)打卡发放时,要请对象在资金发放表或领条上签名确认。三是工作监督到位。上门慰问救助工作必须安排2名以上人员,并由上门人员在对象签名的资金发放表或领条上签字。

(三)严格督查问效。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牵头组织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退役军人局、区公网中心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慰问救助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各单位慰问救助对象准确率进行抽查,并适时予以通报。对慰问救助工作中出现不公平不公正问题的,经查实后,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岳阳楼区2024年春节民政慰问救助资金分配表

 


附件

 

岳阳楼区2024年春节民政慰问救助资金分配表

序号

单位

参考依据

计算明细

分配

金额

(万元)

网格

人口数(人)40%

低收入家庭户数(户)60%

网格

人口数

资金

(万元)

低收入

家庭户数

资金

(万元)

合计

金额

(万元)

低保

分散供养

特困人员

低保

边缘

家庭

1

岳阳楼街道

30,094

700

10

13

4.815

13.592

18.407

18

2

吕仙亭街道

17,766

712

10

18

2.843

13.912

16.755

17

3

东茅岭街道

37,749

442

21

15

6.040

8.986

15.026

15

4

金鹗山街道

67,390

734

15

45

10.782

14.927

25.709

26

5

五里牌街道

72,362

587

8

42

11.578

11.976

23.554

24

6

望岳路街道

39,561

284

5

15

6.330

5.715

12.045

12

7

城陵矶街道

23,855

320

5

15

3.817

6.392

10.209

10

8

三眼桥街道

58,107

202

8

39

9.297

4.681

13.978

14

9

奇家岭街道

40,768

619

12

66

6.523

13.104

19.627

20

10

枫桥湖街道

61,618

682

15

14

9.859

13.367

23.226

23

11

洛王街道

69,330

891

21

56

11.093

18.198

29.291

29

12

郭镇乡

7,436

265

40

17

1.190

6.054

7.244

7

13

梅溪街道

40,390

685

25

32

6.462

13.950

20.412

20

14

站前路街道

29,543

165

6

36

4.727

3.892

8.619

9

15

王家河街道

52,595

333

8

43

8.415

7.219

15.634

16

 

合计

648564

7621

209

466

103.770

155.965

259.735

260

备注:1.计算依据:低收入家庭户数占资金总额的60%,网格人口数占资金总额的40%;

2.计算公式:低收入家庭户数平均资金:1560000元÷8296户≈188元/户;

网格人均资金:1040000元÷648564人≈1.6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