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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加大
来源:岳阳日报   2017-08-18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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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今年首批200名严重交通违法机动车驾驶人被点名曝光 这些人将受到顶格处罚,个人的“信用度”也将大打折扣

为提醒和警示驾驶人遵守交通法规,自觉抵制无证驾驶、超速、超员、酒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根据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5部下发的《关于加强交通领域信用建设的指导意见》,岳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日前印发《关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公开公示的通知》,今后将定期向社会公开曝光1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驾驶者名单及车辆信息。

8月15日,交警部门点名曝光了今年首批200名严重交通违法机动车驾驶人。

200名机动车驾驶人被点名曝光

8月15日,处罚大队向社会集中公示今年首批200名严重交通违法驾驶人名单及车辆信息。曝光名单中,有68名驾驶人机动车行驶超速50%以上,处以罚款处罚;103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处以罚款、行政拘留处罚;2名驾驶人超载,处以罚款、驾照降级处罚;11名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处以罚款处罚;9名驾驶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处以罚款、行政拘留处罚;4名驾驶人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处以罚款、行政拘留处罚;2名驾驶人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处以罚款、行政拘留处罚;1名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给予吊销驾驶证处罚。

5月2日16时20分,刘某某在湘阴县文星镇至长康石板吴10公里400米实施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违法行为,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十条,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处罚大队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处罚。同时,驾驶人刘某某还面临驾照降证、取消校车驾驶资格处罚,刘某某校车所在企业也受到了相应处罚。按照相关规定,处罚大队把刘某某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载入了曝光名册。

定期曝光1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曝光这些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者,一是警示教育广大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二是公安部到省市都有明确的文件要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处罚大队大队长罗林祥说。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市将加大对1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不仅对驾驶员的违法行为进行顶格处罚,还将在作出处理决定书后,对涉及的个人和企业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平台包括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官网及微信公众号等,同时还将向“信用中国”网推送。一旦驾驶员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公示,将有可能在自己的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1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指:

因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登记后,被公安交管部门撤销驾驶许可或者机动车登记的人员、法人;

因在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过程中有贿赂、舞弊行为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的人员、法人;

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吸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公路客运车辆、校车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驾驶营运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20%或者驾驶机动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50%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长途客运车辆违反凌晨2时至5时禁行规定的驾驶人及车辆所属道路运输企业;

被吊销驾驶证的人员;

因记满12分被降级的驾驶人;

因交通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的人员及其所在的道路运输企业;

因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罚的道路运输企业及有关责任人员;

在有人员死亡的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及其所在道路运输企业。

对1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公示,有利于加强交通出行领域信用建设,规范交通秩序,提高交通参与者的诚信意识、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