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省印发《关于做好以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工作的通知》(湘卫老龄发〔2022〕3号)。通知明确:从2022年3月1日起,全省停止办理《老年人优待证》业务,并以居民身份证替代《老年人优待证》。已经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的,与居民身份证同等享受相关优待。(岳阳电视台 龚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