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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的六个典型手法
来源:岳阳楼区手机报   2020-01-16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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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假冒民营银行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报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2、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包括发售虚假理财产品及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两种方式。

3、打着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等信息诱骗群众向指定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潜逃。

4、打着“养老”旗号,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承诺高额回报、养老服务。引诱老年人“加盟投资”。

5、以高价回收收藏品为名,谎称某纪念币、纪念钞、邮票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后携款潜逃。

6、假借P2P名义,设立网络借贷平台,承诺高额回报,发布虚假招标信息吸收公众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