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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别“春节霾”,期盼今年多些“岳阳蓝”
来源:岳阳日报   2018-02-14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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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即将来临,节日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多年来的传统习俗,但近年来因为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颗粒物和硫化物,形成严重的雾霾,受到越来越多市民的诟病。

2017年8月1日,《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施行。2月1日,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全体市民发出“树新风、弃陋习”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希望能告别“春节霾”,多些“岳阳蓝”。

去年查处违规燃放行为64起

记者从市禁炮办获悉,自《岳阳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实施以来,中心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但燃放现象仍偶有发生。

“2017年,市禁炮办对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实施行政处罚64起,罚款3.79万元。”市禁炮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多起违规行为中,以个人行为占绝大多数,尤其以办丧事为突出,其中也不乏工地开工、门店开业、购买新车等喜庆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燃放烟花爆竹严重污染空气

燃放烟花爆竹是如何污染空气的呢?市环保局大气环境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解释说,烟花爆竹燃放时,一方面会产生氮氧化物、硫氧化物等气体污染物,另一方面还会产生PM2.5、PM10等大量颗粒污染物,这些污染物混合飘浮在空中,对空气污染相当大。

环保部数据显示,受燃放烟花爆竹和气候扩散条件影响,2017年除夕到大年初一期间(2017年1月27日19时至28日5时),按PM2.5小时峰值浓度排序,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受烟花爆竹燃放影响最大的十个城市分别为大同、来宾、呼和浩特、包头、岳阳、赤峰、通化、贺州、百色、甘南。岳阳城市AQI(空气质量指数)甚至跃升至500或以上,即俗称的“爆表”。

春节期间执法队伍全城督查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认为,一个城市平时出现雾霾,主要缘于本源性排放积累(企业排放、汽车尾气、建筑扬尘等)、排放条件差(特殊地形和静稳天气)和外源性污染物输入三方面因素。春节期间,本源性排放积累大大降低,后两种因素作为存量可能继续存在,唯一的变量就是烟花爆竹燃放了。

面对公众对空气质量的关注度和对“天更蓝”的呼声越来越高的期盼,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安监、公安、民政、教育体育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依法履行职责。大年三十、正月初一、初二,市城管行政执法支队将组织执法队伍在全城巡查。本报记者 周小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