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 资金安排方案
来源:区扶贫办   2019-11-18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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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楼扶发〔2019〕10号

 

 

岳阳市岳阳楼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2019年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乡),区直各单位:

现将《2019年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实施。

 

 

岳阳市岳阳楼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11月12日


2019年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安⠼/span>排⠼/span>方⠼/span>案

 

根据中央和省、市、区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项目单位申请、区扶贫办和区财政局共同审核、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审定,现将2019年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制订如下方案。

一、资金额度

本次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计10万元,即:2019年第一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万元。市资金文件明确要求全部用于非贫困村的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

二、资金安排

(一)产业发展类(2万元)

1.城陵矶街道城陵矶村红旗组蔬菜基地沟渠改造项目2万元。

(二)基础设施类(8万元)

1.服务城陵矶新港区工作组冷水铺村107断头路提质改造项目8万元;

三、资金要求

1.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专款专账,严禁挪用、套取、截留、侵占、贪污扶贫项目资金。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要公示公开。项目实施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湖南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湘扶办联〔2018〕1号)的要求,对扶贫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在乡(街道)、村公示栏进行全程公示,每次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在项目实施前、实施中、实施后接受群众的全程监督。工程类项目要对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现场拍摄对比照片作为报帐资料。扶贫资金项目的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投资规模、资金来源、资金用途、受益对象、实施单位(个人)、补助标准、审批程序、政府采购、招投标、实施期限及项目完成情况等,同时公布项目监督单位及监督电话、通讯地址或电子邮箱,并由公示单位留存相关照片备查。

3.要依法依规。项目实施过程中,程序要规范,手续要齐全,决策要民主,结果要公开。属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财政评审范围的,要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执行。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把项目验收关,确保工程质量。项目资金一律采取转账支付或通过扶贫明白卡发放。项目报账资料要齐全,票据签字盖章要规范、完善。项目评审、施工、验收及资金支付等要求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让贫困群众及早受益。